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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低成本违法”是文物被破坏的罪魁祸首

2013年06月18日 10:41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在广州萝岗来峰岗地铁6号线施工工地上,可见考古区域已被树立起的铭牌明确标出,后方就是双方争议的考古遗址被毁区域。 南方日报记者 丁玎 实习生 许铭珊 摄

被破坏的广州萝岗来峰岗地铁工地现场发掘出的光绪通宝钱币。南方日报记者 丁玎 实习生 许铭珊 摄

  文化视点

  近日,广州文物保护问题被全国关注。就在6月10日的深夜,原为一纸“缓拆令”保命的民国建筑金陵台、妙高台,一夜之间被开发商夷为平地。不久后的几天,又是一个晚上,萝岗区5座先秦古墓在14日夜间被地铁六号线施工方以钩机挖毁,事件也随即被广州市文广新局定性为“十分严重的破坏文物恶性事件”。

  文物被毁事故接二连三地发生,不由得让人追问:作为拥有2200多年历史的文化名城广州,为何毁坏文物的事故屡禁不止?现行的文保法规是否存在漏洞?南方日报记者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低成本违法”成破坏要因

  近年来,广州的文物安全事故频发。今年3月,广州南沙区也发生一起区登记文物保护单位的破坏事故。房地产开发公司为开发商品住宅项目,未经报请文物部门,擅自进行了土方开挖作业,造成商代遗址被损毁。

  在萝岗古墓被破坏之后,人们查出地铁造成文物“工伤”也并非首例。早在1993年广州地铁一号线施工时,施工方曾经擅自毁坏比陈家祠历史更为久远的文物保护单位黄家祠,施工单位甚至还一度拒绝向文物部门交出老祠堂的构件。然而,施工方事后仅被要求集体学习《文物法》了事,并未受到其他处分。

  不少专家都认为,“低成本违法”是文物被破坏屡禁不止的罪魁祸首。省博物馆研究员邓炳权分析,在每一起文物事故的背后,都有发展商或施工单位的一笔“精明账”:“他们或是急于施工,或是担心文物保护会影响工程无法继续下去。他们就算因为破坏文物而受到处理,为此付出的代价还是要远低于拖延工期的成本。”

  而据知情人士透露,假如金陵台被顺利评为历史建筑,就意味着开发商必须进行妥协,甚至可能面临被政府回收地皮的风险。为避免发生类似损失,开发商选择在历史建筑名录出台前“先下手为强”,直接将其强拆。开发商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也不过是缴纳拆迁许可证过期的罚款而已。

  按照今年5月通过的《广州市文物保护规定》,文物建筑的破坏最高罚款也不过是50万。“即便是按照这个金额罚款,对任何一个施工单位来说,都是微不足道的。”广东省文物局副局长曹劲坦承,文物破坏的罚款标准可能还不如违章建设。她认为,文物破坏能按照工程总量的百分比进行处罚会更为合理。

  文物法规亟待进一步完善

  在完善相关文物法规方面,目前正在修订的《文物保护法》成为业界最大的期待。《文物保护法》自从2002年修订至今,已时隔十年。不少专家都表示,现行的《文物保护法》无法应对各种复杂条件,与实际情况存在脱节,难以执行,其作用往往还只停留在“指导意义”的层面。

  比方说,《文物保护法》规定:故意或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的行为,如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盗掘古墓葬等罪,还可能处以三年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和罚金。“然而,如何对责任方进行定性,严重到什么程度才可以判刑,这到目前还很难有定论。”曹劲表示。

  “《文物保护法》过去主要针对文物贩卖比较多,而针对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还需要不断探索。”广州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汤国华表示。

  为确保金陵台之类的悲剧不再重演,汤国华一直呼吁建立“紧急叫停机制”,给予“暂定古迹”文物待遇,在宣布有效期内不得予以拆除。如此,可保证建筑能经过专家充分的调查评估,从而最大限度保护历史文化遗存。

  除了法规的完善之外,普遍薄弱的文保意识也是不少专家指出的老大难。“现在很多人对《文物保护法》的认识仍然是一片空白,以为它只是文保工作者的行业法规。”考古专家麦英豪认为,对法律的无知助长了某些开发商的胆大妄为,同时也使文保工作者处于“弱势群体”的地位。

  汤国华指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施工之前是要先进行考古挖掘,经过文物部门同意才能开工。工程也必须经由考古所研究之后,才能设计施工方案。施工前还应该对施工人员进行文物保护教育。“要让施工队的员工都形成这样的共识:文物是一种不可再生资源,推倒了就再也没有了,不能为赶工期而破坏文物。”

  而对古建筑的保护,除了需要施工人员的文保意识提高外,业主的配合也显得尤其重要。自从《物权法》公布实施后,对私人物权作出的规定,对新发现历史建筑的保护增加了难度。由于唯恐获保后会承担过多义务,不少业主对文保的参与显得十分冷淡,有些人甚至还擅自更改或毁坏文物以逃避申报。

  “过去的法规总是一味强调保护,轻视了业主合法的经济权益。我们正在探索建立相应的奖励机制,让列入国家保护的私人物业也能得到资金支持,这对刺激他们提高文保意识是一个很重要的手段。”曹劲表示。

  链接

  昨天,针对日前发生的文物破坏事件,广东省文物局向媒体通报了一系列针对措施,提高市民的文物保护意识。曹劲透露,强化监督工作将是下一阶段的工作重点,在基层将通过培训建立一批具有素质的文物巡查队伍。省文物局也呼吁更多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文物保护义务监督员队伍,加强对文物破坏行为的举报监督。(举报电话:12318;020-37803841)(南方日报记者 杨逸 实习生 史璇 林美强)

【编辑:贾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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