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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呼吁救护车管理办法需有权威性

2013年06月18日 11:09 来源:呼和浩特晚报 参与互动(0)

  6月17日《潇湘晨报》报道,拨打一次120,先后竟有两辆救护车赶到现场。近来,时常有市民投诉这样的蹊跷事。事后证实,第一辆赶来的救护车为黑车,女医护人员上穿绿色正装,下穿七分裤,脚穿拖鞋,没戴口罩和手套。

  救护车的调配隶属于120管理中心,这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公益和公共医疗服务机构。它们应该严格遵守救死扶伤的公共责任,为公众紧急救助,提供充分的公共保障和公共服务。可面对紧急救助,120管理中心竟然让不具备救助资格的“山寨救护车”承担救助责任,非常不合适。其一,“山寨救护车”设施不齐全,救助不规范,容易出现医疗事故;其二,“山寨救护车”参与公共救助,是对患者的生命和健康的极大的不负责任,如果120管理中心因为利益需要,就可以“卖病人”,会让医疗机构的公信力降低很多。其三,更容易出现“医疗腐败”、暗箱操作。

  截至目前,除了北京、浙江和广东等个别地方出台了《院前医疗急救救护车管理办法》,更多地方多没有权威性的制度指南和规范,多是医院和120管理中心自己管理自己。这就容易出现混乱现象,出现“救护车私用”、“救护车商用”、“ 救护车沦为医疗的士”等现象,将医疗救治也当成了赤裸裸的商业交易和买卖。

  救护车不仅是公共车辆,更是维系群众生命和健康的保险绳、安全平台。救护车使用是不是规范、科学、有序,不仅是车辆使用效率的问题,更是社会健康指数的重要保障。所以,应该出台一个国家层面的《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将救护车的操作规范、司机的职责,医生的责任等,进行详细的制度规范,早日纠正这种不良态势!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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