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红砖代替安全锤让公众安全缺斤短两
6月14日,襄阳27路公交司机王明功拿一块红砖代替安全锤砸开了公交车车窗,用红砖代替安全锤的想法得到襄阳市市公交总公司的认可,这样既保证应急,又避免被盗,待试用可行,将在市内全部公交路线推广。(6月17日《楚天快报》)
公交车配备的安全锤是早被实践证明有效的应急方式,但以红砖代替安全锤来实现应急,能否达到预期目的值得商榷。当地公交公司称,一位公交司机拿起一块红砖用力朝公交车车窗砸去。3次尝试后,一块完整玻璃化为碎片。这就是该公交公司认为“安全砖(红砖)”既保证应急,又避免被盗的依据,然而,这样的“依据”真的靠得住吗?首先,公交公司并非对红砖的应急功能做过长期性和极大量的实践试验,仅一次“试验”无法说明任何问题。其二,做试验的公交车司机身强力壮,但在特殊应急状态之下,拿“红砖”求生的可能是柔弱的女性,她们没有那么大的力量持红砖破窗,这又如何解决?其三,公交车安全锤一辆车至少7把,且遍布车厢前后中各个部位,而当地公交设计的“安全砖(红砖)”不过就是驾驶室、后车厢角落各放两块,其安全性和应急性无疑和安全锤差距甚大。
也就是说,当地公交公司设计出来的“安全砖”貌似有“安全功能”,实际上又是一个弱化了的、“缺斤短两”的应急设计。理论上是为防盗之需,实际上又是对公共安全的一种极不负责。就安全锤频繁丢失而言,当然有一些市民的责任,有一些无良者贪图小便宜的原因,但在公众安全面前一切都应该置于“末位”。与至关重要的公共安全相比,即使频繁被盗也不应该以“降低”安全指数来防范“盗窃”。
其实,解决相对安全的安全锤被盗,并非无计可施。当地公交公司完全可以在设计悬挂安全锤地方设计得更合理,让安全锤置于更显眼地方、置于全车乘客的直接“监督”之下。另外,在公交车运行之时多一些宣传公示、公交司机多一些温馨提醒,一些“贪便宜”的“盗窃安全锤”问题是可以大幅度避免的。或者效仿厦门安装自动爆玻器,提高车辆安全性能。
针对公众安全设施,防范被盗和侵占、损坏,管理者不应推诿责任,更不应“节节败退”。一些地方城市公交安全锤保护得就比较好,市民自觉维护意识就比较高,而一些城市的公交安全锤保护完善上就差一些,说明还是管理者和公共安全责任人的责任心问题。责任心强了,问题往往就能解决。采取“逃避责任式”的更换“安全砖”的方式,本质上是一种懒政和极不负责。(毕晓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