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8月试点政府证照文集中制发 统一管理利用
2013年06月18日 11:41 来源:海口晚报 参与互动(0)
本报6月17日讯(记者谢大强)不同政府部门、或虽为同一部门,但市、区制发的证照文在大小规格、文字模板内容等方面都有差异,这样的情况今后在海口市将不再出现。从8月1日开始,海口将在试点单位试行证照文集中制发工作。
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口市证照文集中制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根据该方案,我市明确证照文集中制发试点工作包括:对所有涉及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证照文及相关资料进行全面清理和规范;制作证照文文字模板和电子模板;制作彩色电子证照文仿真影像生成及加签模块;研发证照文数据库及查询验证模块;完成行政审批系统的升级改造等内容。将市市政市容委、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列为海口市证照文集中制发的试点单位。
我市证照文系统初步拟定于8月1日开始试运行,试运行时间为1个月。系统试运行期间,各试点单位所有证照文制作发放必须在市政府服务中心通过证照文系统统一操作实施。
【编辑:张培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