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一女子QQ号 两男“同室操戈”致一人手掌骨折
2013年06月18日 13:35 来源:深圳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同事之间仅因QQ号的事情,反目成仇,犯罪嫌疑人肖某某将被害人殴打致轻伤。近日,罗湖区检察院将以肖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据案件显示,肖某与被害人廖某是深圳市罗湖区某管理处的同事,两人居住在公司宿舍里,关系融洽。案发前几个月,肖某把一名女性朋友的QQ号告诉同事被害人廖某,并交代廖某不要告诉她是他告诉的。
2013年3月5日14时许,在深圳一公司宿舍内,肖某在得知被害人廖某已将此事告诉了那名女性朋友后,感觉被廖某出卖,非常生气,便与廖某发生争吵。随后肖某用一电吹风砸在被害人右手上,致使被害人右手第五掌骨完全性骨折。经鉴定,被害人廖某所受损伤构成轻伤。 (记者 梁沅)
【编辑:王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