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卫生许可审批时限缩短一半
2013年06月18日 14:19 来源:辽宁日报 参与互动(0)
记者6月17日从沈阳市卫生局了解到,为进一步提升卫生行政审批效能,沈阳市卫生局大力推进审批改革,通过调整规范医疗机构审批标准、压缩审批环节和时限等新举措,力争达到审批合格率和群众满意度两个100%。
沈阳市卫生局今年将重点建立审批后公示机制,将审批后单位的名称和项目于每年7月和下一年1月在卫生局局域网进行公示;同时,建立审批提示机制,即在底数清、网络全的基础上,对于需办理许可和许可即将到期的单位进行温馨提示,使其合法、规范经营。
在调整规范医疗机构审批标准方面,沈阳市卫生局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院重组、转制,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取消原对医疗机构审批的房产限制,取消原设置专科医院与综合医院的距离要求;同时,按照国家医疗美容医院基本标准,放开对医疗美容医院的审批工作。
为进一步压缩审批环节和时限,沈阳市卫生局将全部审批项目的竣工验收和许可证发放环节合并,对进入绿色通道建设项目将设计审查(预评)、竣工验收(控评)的审批时限由5天压缩到3天,卫生许可证审批时限由10天压缩到5天,其他许可审批项目的审批时限由10天压缩到7天。
按照国家提出的“应减就减、该放就放”原则,沈阳市卫生局将进一步修订公共卫生项目市区分级管理标准,继续下放公共卫生审批项目;同时,将现有达不到市级审批标准的医疗机构下放,由区一级审批和管理。(记者 王笑梅)
【编辑: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