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推倒骑车取款人抢走5万元 获刑逾10年
2013年06月18日 14:42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抢走5万元获刑逾10年
推倒骑车取款人,四男子抢走5万元。事隔两年之后,鹤山法院对落网的其中两人分别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有期徒刑十一年三个月,均并处罚金五万元。
据介绍,2011年11月28日上午,陆某、唐某伙同绰号“老三”、“十一”的两名男子发现张先生在农村信用合作社提取了大额现金,并将所提取的五万元装入塑料袋放进车篮内骑自行车回家。随后,“老三”驾车超越张先生后将车停在路边等候,“十一”下车站在路中间。当张先生骑自行车经过时,“十一”将张先生连人带车一齐推倒,“十一”与陆某上前抢钱。得手后,四人驾乘摩托车逃离现场,后在台山的出租屋内进行分赃。2012年3月,公安机关先后将唐某和陆某抓获归案。(陶然 张洁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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