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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存在安全隐患 长春市58个工地被叫停

2013年06月18日 16:49 来源:长春日报 参与互动(0)

  因存在安全隐患 58个工地被叫停

  关注安全生产 “大检查、大整改”活动

  本报讯 (记者董馨)15日,记者从市建委获悉,截至目前,我市已对58个安全措施不到位、违法违规施工、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工地进行了停工整改。

  5月以来,市建委以全市房屋在建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为重点,成立5个检查组,出动检查车辆600余台次,执法人员1500余人次,开展了12个轮次的专项检查,对我市城区所有在建工地进行拉网式隐患排查和整改。在检查中,共排查一般隐患1211条,整改率98%;重大隐患6条,整改率100%。

  下一步,市建委将全面开展好“大排查、大整改”活动。目前,针对本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改活动,市建委已成立领导小组,下设7个小组,重点围绕建筑施工行业、城建重点建设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外墙保温工程、房屋拆除工程,城区道路、桥梁、排水设施,城区防汛,长春站、长春西站换乘中心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开展为期4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隐患大治理,做到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

  加大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暗挖施工的监督力度,严防高处坠落、塔吊拆装、物体打击、施工坍塌等问题的发生。严格检查基本建设程序,对于擅自非法组织的施工,坚决予以停工处理;对没有手续仍在进行施工的,坚决予以重罚。对隐患排查不认真,整改后问题仍旧突出,主体责任不落实的企业,采取高压措施,停一批、罚一批。

  落实企业法人代表是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项目负责人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督促建设单位保证安全措施费用支付到位。施工单位保证安全投入,建立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隐患台账,开展教育培训,坚决消除麻痹侥幸心理。督促监理单位从严管理,权责利相统一,肩负起应负的法律责任。

  组织开展治理防汛隐患专项行动,全面排查城区积水点、下水井、排水明沟安全隐患,对城市低洼路段、危倒房、险工、险路、险段进行严密监控、重点防范。加大市政设施巡查防护力度,特别是对路面下沉、下水井盖丢失等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加强桥梁日常维护检测,及时维修加固,排除隐患险情,保持良好使用状态和行车安全。

  对发生事故的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按照上限进行处罚和资质追究,并纳入企业不良信息记录,记入“黑名单”。

【编辑:张培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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