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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从高三女孩“替母道歉”说起

2013年06月18日 16:56 来源:西藏日报 参与互动(0)

  近日,有这样一则消息,引发广大网友热议:在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一位母亲骑电动车闯红灯被交警罚款50元后大骂执法交警,其女儿马上面临高考的高三学生陈瑾向交警写来道歉信,既感动了当事民警,又让许多观众汗颜。

  透过“替母道歉”这面镜子,我们看到的是人们对失范行为的态度,也可以体验到难能可贵的逆向的社会化教育,同时也向我们传递着一种社会正能量。更为关键的是,从这个女孩身上,我们看到了稀缺的担当精神。

  俗话说,有错必改,善莫大焉。人必须学会为自己的疏忽和过错承担责任,在这位母亲的思维方式短时间难以改变的格局下,细心的女儿通过“替母道歉”完成了一次良知救赎和道德回暖,既是对“闯红灯罚款”的认同,也是对民警工作的理解。

  “闯红灯罚款”作为一种社会规范,有利于维护交通秩序、保障公共安全。然而,发生在我们身边屡见不鲜的闯红灯现象,与这位高三女孩比起来,却不得不让我们无地自容。笔者曾在拉萨市朵森格路与林廓路做过调查,15分钟时间闯红灯的行人竟有58人之多,这让大家不禁又想起“凑够一撮人就可以走了,和红绿灯无关”的所谓“中国式过马路”。

  “中国式过马路”,固然有法不责众的心态在作怪,固然有一些人素质修养的问题,更为关键的是人们对社会规则失范所致。笔者曾在街头问一位闯红灯的市民:“你为什么要闯红灯,知道闯红灯的危害吗?”对方答曰:“当然知道,只是你看看大家都这么干,我为什么要遵守呢?”听到这样的回答,我们觉得很可怕,可怕之处不在于这是一种无意识的无意,而在于这是一种有意识的故意,是伦理和规则正在发生的社会颠倒。

  我们再回到可爱的高三女孩“替母道歉”这一行为,这不正是遵守社会规则的典范吗?对芸芸众生而言,每个人都是社会的一分子,每个人的所作所为都会对社会产生或多或少的影响。不同的是,有的人以自身的文明言行,最大程度地传递着社会正能量,而有的人,则在茫茫人海中随波逐流,甚至引发令人生厌的“负能量”。由此而言,当我们在马路上行走或者驾车的时候,更应该好好地想一想,自己是不是“中国式过马路”那群人中的一员?(李成业)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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