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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40个行政村今年实施人居环境建设

2013年06月18日 17:11 来源:拉萨晚报 参与互动(0)

  近日,记者从拉萨市财政局获悉,今年我市将继续整合资金、提高标准,对全市40个行政村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据了解,我市行政村共计226个,截至2012年完成了141个行政村的人居环境建设任务(其中包含5个发改委援藏项目,至此曲水县、达孜县、城关区人居环境建设任务已完成。同时,自治区“十二五”人居环境建设工程建设任务已安排完毕),目前实际剩余85个行政村未实施。

  在今年的建设任务中,全市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主要围绕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人居环境建设的薄弱环节,重点实施村庄道路建设工程、农村垃圾污水整治工程、村庄绿化美化工程、太阳能公共照明工程、村卫生医疗设备完善工程等人居环境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农家书屋建设工程、综合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工程、村级广播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流动电影服务工程由自治区安居办通过政府采购以实物形式配备到位,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由商务局统筹实施)。每个行政村配备一台垃圾清运车、 20盏太阳能路灯,以实物形式发放。各县(区)可根据各村大小和实际,因地制宜,结合实际,规划建设内容,逐村制定具体补助资金。

  据悉,6月至11月为工程建设阶段,按照市政府批准的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这期间全面启动人居环境和环境整治建设工作。11月15日前全面完成以十大工程为内容的人居环境建设任务。11月至12月为验收总结阶段,我市要求各县(区)要及时对辖区内各建设点的情况进行自检验收,并形成自验报告,上报市安居办。市政府将组织人居环境和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各县(区)进行初验、作出评价,并迎接拉萨市验收组的终验。

  另外,我市将建立农村人居环境维护工作长效机制,确保长久发挥作用,建立村际、户际卫生检查评比和奖罚制度,保证乡(镇)良好的环境卫生状况得到持续巩固。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设完成后,乡(镇)垃圾处理、街道清扫、设施维护等公共服务,由村委会采取群众投工投劳或专人负责的形式合理安排,县级财政可在村级公共服务支出中安排适当补助资金。(记者 王小涛 见习记者 汤腾飞)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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