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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 23万农牧民受惠

2013年06月19日 14:46 来源:乌鲁木齐晚报 参与互动(0)

  6月18日,记者从市卫生局了解到,首府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由今年年初暂定的每人每年359元提高到了每人每年425元,较2012年的313元大幅增加,居全疆前列。

  近日,市财政局、卫生局联合下发《关于提高2013年乌鲁木齐市新农合筹资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我市2013年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中,中央财政补助188元,自治区财政补助51元,市财政补助38元,区(县)财政补助88元,农牧民个人缴费60元。

  目前,乌市农牧民参保人数达到23.7387万人,参合率达到99.88%,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乌市新农合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说,按照今年参合人数测算,全市增加补助1567万元,其中市本级新增644万元,各区(县)新增923万元。

  通知中还提到,对市区(县)承担比例进行调整,天山区、沙依巴克区、高新区(新市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水磨沟区、米东区市区两级承担比例不变,上述六区参合人员由市本级承担市区补助部分的30%,各区承担70%;乌鲁木齐县、达坂城区市区比例进行调整,由市本级承担两区(县)参合人员补助部分的80%,两区(县)承担20%。

  通知要求各级财政分别于7月10日前,将新增补助资金缴存至市财政新农合专户。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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