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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慈善组织社会监督委员会成立

2013年06月20日 08:28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广州市慈善组织社会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监委会)召开成立会议,会议投票选举广州市人大常委原副主任陶子基为监委会主任委员,广东省中医院原院长吕玉波、中山大学中国公益慈善研究院执行院长朱健刚、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律师杂志主编陈舒为监委会副主任委员。监委会成立后的首要任务是监察首届广州市慈善项目推介会千个项目的3亿元善款。

  据了解,监委会的成立在全国城市中尚属首例。首届监委会15名监督委员分别来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律师、会计师、媒体人和知名慈善人士七个界别,没有现职官员。监委会的主要职能有:一是对广州地区各类慈善组织的慈善募捐活动、慈善资金使用管理以及信息公开等情况独立进行监督;二是为政府有关部门开展慈善监管、慈善组织开展活动提供咨询意见。

  监委会副主任朱建刚表示,监委会与红十字会的监委会有明显差别,红十字会是自律机构,而广州市慈善组织社会监督委员会是由政府发起,由社会第三方承担监督义务。除了监督管理的职能外,监委会还将作为面对全体社会组织的沟通交流平台。他认为,监委会应秉持客观、公平的立场和态度,“不盲目从众,也不能唯政府之令是听。”

  如果广州出现类似郭美美事件,监委会将如何对待?朱建刚称:“要全部委员一起来商讨、决议,不能冲动而为。”他认为,民众不应一直只聚焦于“郭美美”,而应督促检查红会运作机制存在的问题和漏洞。(记者谭秋明 通讯员文燕媚)

【编辑:贾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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