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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交通协管员须实名上岗 同时佩戴新胸牌胸标

2013年06月20日 13:41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图为实名交通协管员协助交警执法。鲁力 摄

  记者昨日从深圳市交警局获悉,为进一步明确交通协管员工作职责、规范执勤服务、便于社会监督,深圳市交警局于6月初将全市交通协管员执勤制服上的胸牌胸标从“字母+数字”的编号形式统一更换为“单位+姓名”的实名制形式,明确一人一牌、实名上岗。

  深圳市交警局昨日通报,今后,交通协管员上岗执勤时必须佩戴新的执勤胸牌胸标,并随身携带执勤证,凡是未佩戴新式交通协管员实名制姓名牌的,一律不得上岗协助交警执勤。

  根据规定,交通协管员主要工作职责为协助交通警察开展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包括协助民警指挥引导车辆、劝阻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护事故现场并抢救受伤人员,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及时报告道路上的交通状况以及接受群众求助等,交通协管员不具备行政执法和行政审批的资格,不得超越职责从事警务活动。

  据了解,随着深圳特区一体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和机动车保有量的不断增长,深圳交通管理工作日益繁重。为缓解警力不足的局面,深圳市交警局现有的2650名交通协管员(路面执勤协管员、学警和窗口服务聘用人员)在协助交警开展交通管理工作中,发挥了积极重要的作用。

  “通过此次实名制上岗认证形式,将有利于加强对深圳交通协管员的规范管理,更有利于加强对交通协管员工作的社会监督。”深圳市交警局负责人称。

  深圳市交警局提醒:市民在道路上遇交通问题需要帮助的可向身边的交警和交通协管员求助,同时希望大家在交通出行时能配合交通协管员的指引和劝导,如发现交通协管员工作中有存在违法违纪问题的,可以随时拨打电话110或84469054反映和举报。 (记者/李荣华)

【编辑:贾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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