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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闭少年体内扎针 母亲疑系老师所为法院驳回诉讼

2013年06月20日 14:29 来源:深圳新闻网 参与互动(0)
自闭少年体内扎针母亲疑系老师所为法院驳回诉讼

  元平特殊学校教务处主任郭俊峰最近有点忙,不断有媒体记者打电话给他,了解自闭症少年李宜昀体内藏针事件的最新进展。与此同时,龙岗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裁定书也正准备走司法专邮途径送达李宜昀的母亲蒋咏芬。

  有媒体6月18日报道称,曾在元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六年的自闭症少年李宜昀,2011年7月毕业离校。2012年2月,李宜昀在福田区人民医院发现左肘外侧肌肉软组织内藏有一根缝衣针,经手术后该缝衣针取出。李宜昀母亲蒋咏芬根据儿子今年4月的一句话,认为缝衣针是曾在元平学校工作过的一名生活老师朱老师插的。

  2013年4月2日,蒋咏芬向布吉派出所报警。2013年六月初,蒋咏芬向龙岗区人民法院递交故意伤害罪刑事自诉状,6月17日,龙岗区人民法院告知蒋咏芬无法受理其诉讼请求。

  6月18日,深圳市教育局官方微博就此篇报道作了回应称,学校再次表示愿意配合做好相关调查工作,坚决依法维护每一位学生的合法权益。

  教育局官方微博介绍说,深圳元平特殊教育学校是我市一所为残疾儿童和青少年提供从学前教育到高中职业教育服务的学校,现有残障学生800人。学校管理规范,风清气正,是全国同类学校办学规模最大,办学条件优良、办学水平较高的特教名校,被誉为中国特殊教育的一面旗帜。

  郭俊峰是元平学校的教务处主任,他接受了记者的电话采访。郭主任表示,李宜昀的家长已经报案,目前公安机关正在调查。学校愿意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之前,公安机关调查此事件时,学校找来了当年李宜昀的班主任,以及已经退休的生活管理组组长,并联系上2008年辞职的朱老师。这些人都在公安机关做了笔录。由于李宜昀是在毕业8个月以后才说出(即手肘部内藏有缝衣针一事),很难判定事情到底如何发生,缝衣针在体内到底藏了多久。郭俊峰回忆说,之前公安机关做笔录时,没有其他人反应当时李宜昀有什么异常。按理说,如果是缝衣针插入体内应该会疼,孩子应该会有所反映。

  郭俊峰说,李宜昀的母亲蒋咏芬表示要到法院起诉学校,学校也配合她提供了相关材料。

  关于李宜昀的遭遇,学校十分同情,李宜昀毕竟在学校读过几年书,学校将他视为自己的孩子。学校也深知蒋咏芬一人带孩子不易,愿意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6月19日,深圳新闻网记者采访获悉,龙岗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就蒋咏芬提交的故意伤害罪刑事自诉状已经作出了书面的裁定书,正准备通过司法专邮的途径将裁定书送达蒋咏芬。

  裁定书中说明了无法受理诉讼请求的具体理由有两点:自诉人李宜昀没有直接证据证明所受伤害的结果与被告人朱老师存在因果关系;根据公安部门的法医鉴定(李宜昀所受伤为“轻微伤”),达不到故意伤害罪立案条件。

  据报道,深圳市公安局的法医鉴定结论显示:李宜昀被人用缝衣针扎入左胳膊肘内,2012年2月发现左肘部金属异物,将左肘部金属异物取出,取出异物为缝衣针,长约3厘米,为两端,表面锈蚀。评定为轻微伤。

  记者查阅刑法相关规定了解到,故意伤害罪必须造成轻伤以上结果。在一般情说下,对被害人造成的损伤是轻伤还是轻微伤,决定了对人应否追究刑事责任,应否认定为故意伤害罪。因此,区分轻伤害与轻微伤害的界限是有十分重要意义的。(记者 张玲)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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