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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保护儿童不受侵害 家庭监护不容忽视

2013年06月20日 16:49 来源:天津日报 参与互动(0)

  在如今这样一个信息发达、物质丰富的年代,辨识能力薄弱的人极易受到各种诱惑。而盲目的偶像崇拜、复杂的网络“朋友”圈、令人垂涎的商品、不良信息污染等更大大增加了孩子行为的不确定性和犯罪分子的可乘之机。

  最近一段时间,媒体集中曝光的多起令人触目惊心的教师性侵、猥亵儿童案件中,受害儿童往往不知道自己正在遭受侵害。深圳市南山区某小学女生家长向警方报案:某班主任老师利用中午小学生们午休时机,把当天值日的女生叫过去进行猥亵。该家长曾教过女儿,不要让陌生人触碰敏感部位,但嫌疑人对受害女生说,老师不一样,可以触碰。据家长们说,当他们发现孩子遭老师猥亵的时候,孩子受侵害已经有一年多了。河北永清县一家私立小学十多名学生家长向警方举报称,两名年逾6旬的教师朱某和门卫孙某,涉嫌多次猥亵多名女童。多位家长痛陈,平日里根本想不到孩子在学校会被禽兽般教职工做出如此不堪之事,并表示平日里一些蛛丝马迹被自己轻易放过,错失了及早发现并制止猥亵的时机,以致现在后悔莫及。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等单位发起的针对儿童性侵害调查发现,家庭残缺不全和父母疏于监护导致儿童遭性侵的比例超过四成。专家认为,与父母缺乏交流、缺乏家庭教育让有些受害者当时没有意识到受到侵害,导致案件过了很长时间后才被发现。河南南阳市桐柏县教师性侵学生事件16名受害女生中,占一多半为留守儿童,父母都在身边的只有五六位。有的孩子只有母亲照看,父亲外出打工。发生这样的事情,往往孩子们“木然”,家长们“意外”。更加令人痛心和忧心的是,有些家庭对儿童的监护知识几乎是一片空白。有的案件发生后有家长询问孩子为何不及早告诉家长,孩子却表示早就说过,都被家长戗了回去。

  孩子像一棵小树,身体和精神健康是成长之本,考试、升学等都是花果、枝叶。家庭是孩子们成长的起点,是孩子们身心健康的第一道防线,儿童教育的指导原则不仅仅是针对教师的,也是针对家长的。国内有专家、学者提出,我们长久以来对于性教育羞于启齿,却没有考虑过在目前的社会环境中,孩子丝毫没有防护知识是很危险的。面对困惑,不仅要告诉家长怎么办,还要让家长告诉孩子怎么办。美国非常注重对幼儿家长的培训,有的培训组织定期上门辅导家长。荷兰孩子6岁进小学时就开始接受性教育,他们甚至会在餐桌上和父母讨论这方面的话题。芬兰幼儿园就有性教育图书,家长可以像讲《一千零一夜》那样为孩子讲《我们的身体》。《英国小学生十大宣言》告诉家长和孩子:平安成长比成功更重要;背心、裤衩覆盖的地方不许别人摸;生命第一,财产第二;小秘密要告诉妈妈;不喝陌生人的饮料,不吃陌生人的糖果;不与陌生人说话;遇到危险可以打破玻璃,破坏家具;遇到危险可以自己先跑;不保守坏人的秘密;坏人可以骗。2012年9月,我国教育部颁发了《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增加了性保护内容,建议教师和家长告诉幼儿不允许别人触摸自己的隐私部位。《指南》中还包括一些具体的儿童自我防护建议。但如何让这些有用的知识、建议与“不知情”的家庭接轨,让孩子能够听得懂,学得会,记得住,还需根据国情加强应用研究和普及推广。

  家长牢记对儿童的监护和教育责任,与孩子共同演绎童年的故事,不仅是孩子之福,也是社会之福。(张连杰)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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