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开展《旅游法》巡回宣讲 第一站在南京开幕
2013年06月20日 18:11 来源:新华日报 参与互动(0)
19日上午,由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旅游局联合主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全省巡回宣讲活动,在第一站南京市拉开帷幕。
《旅游法》于4月25日正式颁布并将于10月1日开始施行。为提前做好功课,提升我省旅游目的地发展水平,相关部门举办了此次宣讲活动,将在全省逐市展开。(王 颖)
【编辑:贾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