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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业男谎称认识前国家领导人女婿诈骗44万获刑9年

2013年07月02日 10:00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湖北籍无业男子李成义(化名)谎称自己认识前国家领导人的女婿,并声称可以帮助犯罪人员获得缓刑轻判,先后多次向受害人索要“活动经费”,涉嫌诈骗超过44万元;直至庭审期间依旧否认诈骗事实。(详见2013年4月12日《南方日报》A10版报道)昨日,记者从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已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从重判处李成义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5000元。

  哥哥犯案弟弟迷信找关系被骗

  来自湖北的薛建国(化名)在东莞做小生意。2011年11月,薛建国意外得知,其哥哥薛伟华(化名)因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被珠海市公安机关抓获,面临坐牢的指控。消息传来,薛家人十分着急,薛建国四处托人找关系,看能不能想办法帮哥哥一点忙。

  经亲戚介绍,薛建国认识现年35岁的湖北老乡李成义。而事实上,这位亲戚和李成义也没有深交,只是2010年底在东莞一家湖北老乡开的菜馆吃饭时,从菜馆老板处听说李成义是在珠海国安局上班的。双方相互打了一下招呼后,李成义告诉薛建国的亲戚,自己在珠海“很有关系”,有什么事情可以摆平。

  正在为哥哥的事情愁眉不展的薛建国此时像抓到一根救命稻草,很快跟李成义约见面,却没想到自己从此就踏入一个被精心设计好的骗局。

  薛建国回忆称,当时李成义自称认识在珠海市国安局工作的“段总”,并说“段总”是某个前国家领导人的女婿,可以想办法将薛伟华通过取保候审放出来或者判缓刑,但需要一笔钱活动。

  2011年11月30日至2012年4月13日期间,李成义以帮薛伟华跑关系需要用钱为由,先后分4次以直接来薛建国在东莞的住处拿现金或者让薛建国转账到其提供的银行账号的方式,骗取薛建国共计44万元。

  “国家领导人女婿”实为律师

  在李成义的安排下,薛建国也跟“段总”曾匆匆见过一面,但双方待了10来分钟,“段总”就先行离开,双方根本没来得及详谈帮助薛伟华一事。那么,李成义口中的“段总”是怎么回事呢?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珠海市国安局并无此人,这名段姓男子实质上是珠海市一名律师。段律师向公安机关反映,当时李成义找到他,给他10万元的律师费,提出希望其办理薛伟华的刑事案件。后来他发现案情比较复杂,案件难办,就把这10万元律师费退还给李成义。

  收到10万元退款的李成义并没有把事情真相告诉薛建国,而是将退款挥霍。去年7月底,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薛伟华无期徒刑。得知这一消息的薛建国这才发现上当受骗。气愤之下,薛建国遂向公安机关报警。

  去年9月8日,公安机关在东莞市东城区某酒家将李成义抓获归案。

  毫无悔罪之意获从重判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成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经查,系列证据证实李成义先后共骗取被害人44万元。

  庭审期间,李成义辩解钱都用于为被害人办事时请客用了,但法院认为,李成义却在法庭上连具体请了哪些人都说不出来,明显不合理。与此同时,薛建国亦称李成义每次索要钱财时均以事情已有眉目、不是取保就是缓刑等为理由,以此取得薛家信任。可见李成义利用薛建国对其哥哥的担忧,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其在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客观上实施了诈骗他人财物的行为,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另据法院调查,薛伟华故意伤害一案在珠海二审阶段确实从无期徒刑改判为有期徒刑15年,量刑改判的依据是薛家在二审期间积极代为赔偿该案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并获对方书面谅解。法院最终以诈骗罪一审从中判处李成义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5000元。(记者/黄少宏 通讯员/黄彩华)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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