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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聊城规定不及时申报职业危害将受罚

2013年07月02日 15:18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1日,记者从聊城市安监局获悉,以乡镇办事处为单位集中开展职业危害排查摸底和集中申报工作。对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用人单位,可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据悉,截至5月30日,聊城市通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病危害申报系统完成网上申报的企业有390家,还在填报的企业235家,完成注册还未填报的企业78家。其中,高唐县完成申报备案企业128家,临清市76家,开发区44家,其他县(市、区)申报数量都在30家以下,个别县仅申报13家。现有申报数量与实际应申报数量相比存在很大差距。

  目前,聊城市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整体进度较慢,申报进展不平衡,申报质量需进一步提高。全市各级安监部门需采取有效措施,使各行业领域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自觉履行申报义务,并严格按照法规规定时限审核企业上报材料。针对企业不会申报的问题,采取集中培训、书面告知、现场受理等方式指导其进行申报。

  即日起,全市将集中100天时间,以乡镇办事处为单位集中开展职业危害排查摸底和集中申报工作。全面摸清全市职业危害分布现状并填写《汇总表》,建立电子资料数据库。经排查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单位,均要尽快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不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单位,提交无职业危害承诺书。

  据介绍,《职业病防治法》及《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均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此外,市安监局将于三季度末,对各县(市、区)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进行通报。(记者 李璇 通讯员 姜哲)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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