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欠债30年 退休金被冻结才出来还钱
参与互动(0)30年前就向别人借了钱,如今这么多年过去了,却一躲再躲,就是不还。近日,记者从秦淮法院执行局了解到,针对这一批“古董”级别的老赖,法院自有办法。
老赖躲了30年
事情发生在上世纪80年代。
当年,认识多年的张某向李某借了几千块钱,说是做生意要周转资金。而当时的几千块,并不是一个小数目,一开始李某还有些犹豫,不过看到张某生意很是兴隆,碍于朋友情谊,李某还是答应了。
原本张某答应很快就会将这笔钱还回来,结果却一直拖欠不还。李某催了张某好几次,张某每次都是以各种各样的理由来搪塞李某。
李某一开始还以为张某或许是有苦衷,过一段时间就还钱,但没想到张某借了几年却丝毫没有要还的迹象。
无奈下,李某也顾不上什么朋友情谊了,一纸诉状将对方告了。然而,虽然赢了官司,对方却死活都不履行。得知李某已经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后,张某干脆人间蒸发,一躲就是30年。
乖乖把钱还给对方
如今,张某和李某也到了退休的年纪了。对于李某来说,几千块早已经不值钱了,可他却一直将此事记在心里。
前一阵子,他来到法院,要求再次恢复执行。而法院得知“老赖”张某已经退休后,来到社保中心进行了查询。这一查询,果然找到了张某的资料。随后,法院立刻对张某的账户进行了冻结。这意味着,退休后的张某,将无法拿到自己的养老保险金。发现这一情况,张某急了,赶紧来法院“投案”,乖乖把钱还给了李某。
金陵晚报记者了解到,根据相关规定,离退休人员的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收入不足偿还其债务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离退休金发放单位或者社会保障机构协助扣划其离休金或退休金,用以偿还该离退休人员的债务。而社会保险基金中的养老保险金一项与退休金不是同一概念,前者属于“五险”范畴,这笔资金在劳动者未退休前不能强制执行。但一旦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这笔资金就转化为劳动者的退休工资,按月打入劳动者的工资账户,这个时候,法院当然可以强制执行,但要给债务人留出必需的生活费用。(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通讯员 中执 秦执
南京大学实习生 于丽媛
金陵晚报记者 潘思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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