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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拖欠2300元工资 男子点燃老板面包车后报警

2013年07月05日 10:04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绘图:吴文锋

  被老板拖欠2300元工资,多次讨要无果之后,24岁的打工仔黄某华用砖头砸坏老板小客车车窗,倒入汽油后将车子点燃,随后若无其事地拨打119报警。

  近日,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审理,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黄某华有期徒刑两年。

  黄某华曾在赖某宏的电子厂工作过一段时间,但有约2300元工资一直未结付。多次追讨被拒之后,黄某华不由得心生怨恨,就打开亲戚的三轮摩托车汽油管,抽走大约200毫升汽油图谋报复。

  今年3月4日凌晨5时左右,黄某华带着汽油来到赖某宏住宅门前,先在路边捡起一砖头,砸坏车辆玻璃,将汽油倒进去,然后用打火机点燃。黄某华称,在放火后他并未离开,先在一旁观察了一会儿火势,防止烧到其他民居,随后掏出手机拨打110和119报警。

  一番“报复”之后,黄某华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上述罪行。经鉴定,着火的小客车损失价值为11880元;存放于车内的1000套QCIH-2b06板物料(其中有637块电路PCB板可继续使用)、500块背光源、500块液晶屏、700条5P5头排线损失价值为13689.3元。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某华以放火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已构成放火罪,鉴于其案发后能自动投案,有自首情节,可以减轻处罚,遂判处黄某华有期徒刑两年,并依法没收作案工具打火机一个。(记者/郑平 通讯员/李世寅 陈晋)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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