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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赤身抽烟乞讨 民政局称其父不劳动不能享低保

2013年07月05日 13:07 来源:人民网 参与互动(0)

近日,一组小女孩赤身躺在南京马路边吸烟乞讨的照片在网络上流传,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近日,一组小女孩赤身躺在南京马路边吸烟乞讨的照片在网络流传,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有媒体援引南京警方消息:该女孩已被送抵原籍江苏泗洪,当地将为孩子解决户口,并已为其申领低保。泗洪市民政局今日向人民网回应称:据了解,女童的父亲周崇高今年46岁,有劳动能力不劳动,家里有地不种,拒绝别人介绍工作,不符合申领低保的标准。而根据相关规定,低保的申领是以家庭为单位的,无法单独给孩子申领低保。

  7月2日起,微博上一条小女孩赤身躺在南京马路边的照片,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从照片上看,这名女童正是上幼儿园的年纪,全身赤裸睡在路边。网民提供的另外一张照片更令人震惊,女童赤身坐在地上吸烟,旁边还放着一盒烟和一个打火机。

  今日,有媒体报道称,记者从南京市公安局治安巡逻管理警察支队获悉,女童及与她一起乞讨的中年男子,3日在南京中央门地区被警方找到,并连夜送回原籍。经核实,女童今年4周岁,中年男子是她父亲,名叫周崇高,今年46岁,江苏泗洪陈龙村人。女童为非婚生,所以没有户口。当地将为孩子解决户口,并已为其申领低保。

  人民网记者今日上午致电江苏省泗洪县民政局,其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周崇高无重大疾病及残疾,完全有劳动能力,40多岁,属于壮劳力。家里有三亩责任田,种一亩地的年收入应该有1000元左右,他不种,租给别人种。老婆因为他好吃懒做,离家走了。他带着孩子到处乞讨,救助站想为他提供救助,但是他不愿意,给他介绍工作,他也不愿意。孩子的确可怜,但是像他这种有劳动能力却拒绝劳动的,不符合申领低保的标准。”

  一篇《6岁女童赤身抽烟街头乞讨 其父嫌累不愿工作》的报道中,南京市社会救助站及媒体记者跟周崇高的对话,侧面印证了民政局上述工作人员的话:

  救助站工作人员:“你带着小孩跟我们去救助站吧,那儿有水有吃的,也不用在这儿晒太阳。”

  周崇高:“不,我不去,我不要救助。”

  记者:“那你愿不愿意劳动?愿不愿意工作?”

  周崇高:“什么工作?”

  记者:“保安你愿不愿意干?比如看看大门。”

  周崇高:“包吃包喝包住?”

  记者:“还有环卫工呢?扫扫马路?”

  周崇高:老周沉默了几秒后,说:“这个我不干,太累。”

  周崇高还告诉记者说,家里没房了,只有3亩地,租给了别人,每年1000块钱左右的租金不够生活,这才出来要饭。来南京这么多天,已经要了五六百块钱了,“这么多年我都是这么过来的,种地太累,还不如这样。”

  另据泗洪县民政局低保办工作人员向人民网记者介绍,根据《江苏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低保的申请,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家庭成员不能单独申领低保。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乡居民,均有权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但是有些情形,是不得享受低保的,比如人为闲置承包土地的家庭、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并且有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或者从事生产劳动的家庭。

  记者问及周崇高一家的情况,上述工作人员称尚不了解具体情况,表示“周崇高可以先向乡镇民政办提出低保申请,民政局会详细核查相关情况,确定其家庭是否符合申领标准。”(赵艳红 高泽华)

【编辑:何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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