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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成城市文明公害 专家吁加强立法管控严惩

2013年07月05日 14:15 来源:福建日报 参与互动(0)

  随着越来越多的人住进高楼,不知何时何地,高空抛物犹如一颗“高空炸弹”,“啪”的一声,砸伤了人,砸坏了物,也砸痛了人们的心。如今,这一劣习已经成为居家安全的一大隐患,也成了城市文明的一大公害。

  业主自嘲,以后回家戴个安全帽

  “此处有高空抛物,过往行人及车辆注意安全。请勿停车,如有停车责任自负。”日前,一则A4纸打印的白纸公告,让福州市台江区江岸名都小区的业主们人心惶惶。

  公告缘起于两次高空抛物。5月26日晚8时许,一个装满水的塑料袋从天而降,楼底下的一辆黑色奔驰不幸“遇难”,车前挡风玻璃被砸个粉碎,车主气愤又无奈,除了大概知道“凶手”在3号楼02单元外,其他的无迹可寻,因为该小区3号楼共有19层。

  意外并未结束。5月27日晚8时许,同一地点,另一个装满水的塑料袋从高空急速坠下,瞬间击碎一辆雪佛兰轿车的前挡风玻璃,一包水瞬间炸开,洒满整个车厢。小车车主一时间不知所措,上上下下查找“凶手”无果后,最终只能叫来车辆保险公司理赔。

  两次高空抛物让小区物业绷紧了神经,小区楼前、过道中、电梯里,贴满了紧急提示。晚上,保安加强了巡逻。“高空炸弹”虽未再出现,但气氛依然紧张。

  “大概知道是哪家住户,但是没有证据,又有什么办法呢?”雪佛兰车主陈先生告诉记者。“凶手”没找出,一些小区业主只能自嘲:“以后回家戴个安全帽。”

  高空抛物,已经成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几乎每天都在上演。在福州12345便民呼叫中心网站,记者搜索关键词“高空抛物”,几秒内出现100条投诉案例。“高空抛物可否重罚?这种行为害人害己!”“小区高空抛物现象太严重,不知道可不可以报警来调查?”这样的呼声从未间断。6月26日,高空抛物再添一例,福州市白马中路白马花园小区一位老人在路边打麻将时,被楼上扔下的生活垃圾砸晕,这一幕,被路过的网友拍下,发在微博上。

  根据市民投诉,近日,记者走访福州市鼓楼区观风亭社区,由于小区无物业管理,高空抛物现象更为严重。在一栋旧楼的楼顶,记者观察到,前排房屋较矮,屋顶上满是塑料袋、衣架、卫生纸等废品,一个垃圾袋刚好飞落而下,剩饭剩菜四处飞溅。

  难觅“凶手”,只能“一人抛物,全楼买单”

  高空抛物,究竟有多大威力呢?中学物理教师简丽环称,处于位置越高的物体具有的重力势能越大,即使一个微不足道的东西从高处扔下也能造成可怕的损害。一个拇指大的小石块,从4楼被甩下时可能伤人头皮,如果是25楼,就能让路人当场送命,一个铁钉从18楼被甩下,可能会插入行人的脑袋。

  采访中,不少物业表示,高空抛物是物业管理最大的软肋。

  福州市台江区江岸名都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高空抛物难以根除,最主要原因是小区监控无法覆盖高空,很难抓到肇事者。如果要增加监控,就要动用小区公共维修基金,程序十分繁琐。此外,小区规划建设时并未在楼顶预留监控设备线路,如需安装,花费较大。

  一些物业公司负责人称,即使找到高空抛物的业主,如果未造成严重后果,也只能教育了事。然而,仅靠教育和自律,无法彻底解决问题。就算产生了较大危害,也是当事双方协商解决。

  对于高空抛物行为,是否有专门的法律法规进行惩处呢?

  记者查询发现,《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对乱扔废弃物问题作了禁止性规定,比如: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城市道路、公共场所都不得乱扔废弃物、不得乱倒垃圾等。违反此规定的,由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依法委托的单位责令改正,并可处以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福州市市容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高空抛物情况特殊,有时造成的后果十分严重,仅依照乱扔废弃物罚款,无法形成震慑力。如果要加重处罚,又缺乏相应的法律支持。

  福建名仕律师事务所刘德律师则表示,高空抛物在法律上的窘境,体现在“一人抛物,全楼买单”的尴尬局面上。高空抛物具有不确定因素,无法断定户主是否有意抛物,即使有意抛物,取证、举证也十分困难,肇事者往往逍遥法外。为保障受害人权益,《侵权责任法》规定,同一楼内的邻居向外面高空抛物砸到了行人或车辆,若无人领责,则由整栋楼层居民共同承担补偿责任。这意味着,肇事者一手制造的风险,往往由全楼居民承担。

  无法忍受,小区居民各出“绝招”

  高空抛物真的无解吗?不少居民想尽了办法,归结起来有四种类型。

  诅咒泄愤型。“福州武夷绿洲3期小区内,已请法师做法,从窗户乱丢垃圾出去的业主,全家将会遭到恶毒的诅咒。”近日,福州武夷绿洲小区里贴出的一张“诅咒告示”。物业告诉记者,从没贴过此类公告,但有知情业主称,这张“诅咒告示”是一位业主贴的,虽措辞不当,但“大快人心”。不少网友认为,这是以一种不道德对抗另一种不道德。

  公告悬赏型。厦门东浦路金枫园小区一位业主在车子被瓷片砸坏后,贴出公告,悬赏一万元人民币,抓“高空黑手”。车主在告示中称,案发后,他已主动进行多方面调查,请专业人士对“凶器”做了指纹鉴定,并锁定抛物的范围楼层。他说,“凶手”若道歉可既往不咎。

  加强监控型。福州晋安区登云支路登云佳园2号楼高空抛物频繁,不少业主在小区楼下被垃圾砸中,业主不堪忍受,以不交物业费相逼,于是,小区物业把原本监控车库的摄像头调转方向,果然逮到了抛物者。小区物业表示,面对证据,住户承诺不再往下抛物,高空抛物现象少了。

  签订公约型。针对顽疾,福州晋安区秀山路源达小区的全体业主签订了业主公约,其中规定不能高空抛物。公约签订后,小区每个楼道还选出楼道代表进行监督,一旦发现有人高空抛物,就由楼道代表上门劝说,如仍不改,就公布户主名单,效果明显。“签承诺书其实是一种提醒,比物业贴的提示或告知有用。”一位小区业主说。

  采访中,不少专家表示,高空抛物容易造成生命和财产的伤害,已经远远超出文明行为的范畴,因此最急迫的是要加强立法,从法律源头对此类现象实行“零容忍”,尤其是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予以严惩;在日常的管理中,小区里的物业管理也应强化提高,在完善监控等必要措施的基础上,加强巡视,掌握动态,如有可能,还可以将一段时间内搜罗到的高空抛物举办“高空抛物展览”,给抛物者以强烈警示;公安部门要是接到此类报案,要迅速立案,认真侦查,千方百计抓到“凶手”;对于经常发生高空抛物的大楼,小区住户可集体购买公众责任险,防范风险,保障住户的合法权益。(记者 郭政 实习生 范佳茵)

【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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