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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民国建筑被强拆处理结果:责令开发商复建

2013年07月05日 21:4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广州7月5日电 (王华 梁辰曦)广州市政府5日下午通报越秀区诗书路民国建筑深夜被强拆事件处理结果:责令开发商翠桦公司复建被拆毁的民国建筑,并交由司法机关进一步调查、处理,市国土房管部门也将予以处罚。

  6月11日凌晨,位于广州市越秀区诗书路的1栋民国时期历史建筑(门牌号为诗书路69、69-1、71号),被开发商用钩机铲平。该幢民国建筑为两层半砖混结构的近代独立住宅,建筑面积582.64平方米。据专家论证,粤剧名家“万能泰斗”薛觉先先生曾在此居住,该幢建筑具有一定的历史文化价值。

  据了解,被拆民国建筑所在地块于1996年由某公司负责开发,后因企业自身原因烂尾,2007年7月广州翠桦地产置业有限公司经法院公开拍卖取得该地块使用权。2012年8月翠桦公司拆迁许可证过期、申请延期,市国土房管局作出退案通知。市规划局也表示,该公司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经查,该幢被拆建筑房屋产权人为5人,其中1人占4/8产权,其余四人各占1/8产权。翠桦公司与拥有1/8产权的1个业主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与其余业主(拥有7/8产权)并未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通报称,诗书路民国建筑被拆除是一宗情节恶劣的违法事件,应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翠桦公司违法事实包括:在没有与被拆建筑7/8产权业主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未进行拆迁补偿的前提下实施强行拆除,侵犯了业主的合法财产权,涉嫌故意损毁公私财物;拆迁许可证过期失效且未获延期情况下强拆,属于违法拆迁。

  根据处理意见,将移交司法机关对翠桦公司进行调查取证、依法处理;市国土房管理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对该公司予以处罚,同时,由房屋所有权人提请民事诉讼向该公司追讨损失;由翠桦公司复建被拆毁的民国建筑,并承担相关费用;市建设主管部门对翠桦公司的房地产开发资质依法进行处理;责令翠桦公司作出书面检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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