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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对32家污染企业实施限期治理

2013年07月10日 19:10 来源:沈阳日报 参与互动(0)

  辽宁省政府近日决定对纳入蓝天工程治理项目的钢铁、火电企业实施重点督办,限期完成大气污染治理任务,此举涉及辽宁32家中省直企业的188个治理项目。

  省政府对蓝天工程推进缓慢的16家中省直集团公司下属的30家火电企业、2家钢铁企业共188个治理项目下发了限期完成治理任务实施重点督办的通知,明确了重点项目完成的时限,并提出对逾期不能完成治理任务的单位将实施暂缓审批其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予受理其上市环保核查申请,实施绿色信贷等限制措施。(黄超)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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