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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出租车连得两次B级五年内不得申请营运许可

2013年07月15日 16:22 来源:长春晚报 参与互动(0)

  出租车行业是城市文明的一扇窗户,也是相关政府部门的工作重点。11日,记者从吉林省交通运输厅了解到,为加强全省出租车行业管理,规范出租汽车经营行为,我省制定出台了《出租汽车诚信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如果出租车经营者连续两个考核等级为B级,由原许可机构吊销其许可,且五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该规定将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20%以上驾驶员为B级出租车经营者不合格

  《出租汽车诚信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主要包括对全省范围内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的诚信考核。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诚信等级分为优良(AAA级)、合格(AA级)、基本合格(A级)和不合格(B级)。考核内容包括:企业管理、安全运营、经营行为、运营服务、社会责任以及加分项目情况等。考核实行计分制,基准分值为1000分,加分分值为100分。

  据介绍,考核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等级为B级:综合得分在600分以下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有20%以上诚信等级为B级的;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交通事故且负同等或主要责任或者发生一次重特大恶性服务质量事件,并且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或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违反法律法规,组织或引发影响社会公共秩序的群体性上访事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停运事件的;损害出租汽车驾驶员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或引起重大信访事件发生的;不按要求参加诚信考核或不按要求报送诚信材料,拒不改正的;在诚信考核过程中故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连续两周期考核不合格将被吊销许可

  “诚信考核等级被评为B级的出租汽车经营者,不得新增运力,并按要求进行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取消运营许可延续资格;对连续两个考核周期考核等级均为B级的,由原许可机构吊销其许可。”工作人员说,出租汽车诚信考核周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加强信息化建设,逐步建立诚信公共信息平台,并在当地新闻媒体或本机构网站上及时公布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的诚信考核结果,方便社会各界查询。

  此外,出租汽车驾驶员诚信考核内容包括:遵守法规、安全生产、经营行为、运营服务等方面。违反诚信考核指标扣至0分后,要接受不少于18个学时的出租汽车管理法规、职业道德和安全知识等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对于出租车驾驶员有见义勇为、救死扶伤、拾金不昧等先进事迹的,应给予相应加分奖励。

  对近三年诚信考核等级连续被评为AAA级的出租汽车企业在申请新增出租汽车运营许可时,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对近三年诚信考核等级连续被评为AA级及以上的出租汽车经营者,在申请出租汽车运营许可延续经营时,在符合法定条件下,可优先予以许可;对诚信考核等级连续两年被评为A级的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督促其加强管理、改进服务。记者 李贺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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