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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涟源煤炭局改革安全监管机制体制 初见成效

2013年07月15日 16:45 来源:湖南日报 参与互动(0)

涟源市煤炭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注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文所闻 摄

  “扛着责任与使命,迸发勇气和智慧,从完善和调整安全生产内设机构和职能职责入手,确保全局机构设置合理、职责清晰、部门协调、提高实效的工作目标,不断创新安全监管机制体制。” 这是笔者近日在涟源市煤炭局采访时,该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吴龙伏向我们介绍的一段话,该局局长肖笑华自2012年9月上任以来,带领局党组一班人,以非凡的胆识和睿智的远见,足言铿锵,奋力前行。

  通过近10个月的艰苦努力,调整后的涟源市煤炭局机制体制运作高效有序,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获娄底市好评:思路清晰,措施有力,成效明显。

  加强管理,理顺监管体制

  该局安全生产工作由原来的安全与生产两个部门合并的监管模式,调整为分设3个管理区进行管理。各管理区由一名局领导班子成员分管,实行安全生产管理区、乡镇煤监站、煤监员驻矿3级管理模式。管理区实行主任责任制,对煤矿进行安全监管、检查、执法和生产管理。一级抓一级,建立了煤监员向煤监站站长负责,煤监站长向管理区主任负责,管理区主任向分管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向局长负责的监管新模式。第二管理区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伏口、湄江两个安监站所辖煤矿中,推广了安监科、生产技术科、综合调度室“两科一室”监管模式,有效促进了煤矿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管理。目前,这个成功经验已在该市煤矿中全面推广。

  加大投入,充实监管队伍

  据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吴龙伏介绍,该局根据全市94对矿井的实际,6个乡镇煤监站配备安监员80人,除目前没有组织生产的煤矿外,保证了一矿一名安监员,一改过去1名安监员监管两个矿或3个矿,安监员明显不足的状况。为使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在工作岗位上发挥表率作用,该局在各安监站建立了党支部。成立了由3名领导班子成员分管的安全生产联席办公室,负责召开联席会议,统筹协调管理全局安全生产工作。明确了局长、分管班子成员、管理区主任、副主任、煤监站站长、煤监员、联席办主任、主任工程师的工作职责。在工作方式上突出现场管理,根据各管理区和煤监站所辖煤矿安全生产状况,制订出安全生产监管计划。采取日常检查、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专项检查,安全大检查等多种方式巩固安全。现场监管、行政执法、火供产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审批、培训教育等严格依法依程序管理。今年,该局为了充实安监员队伍,从后勤人员和退伍军人中选拔了20名骨干到管理区和煤监站跟班学习,有效地保障了安监员队伍建设。

  加大力度,严格考核奖惩

  该局设立了安全生产监管安全专项补贴,根据灾害程度及监管系数计算到各矿,按60%年终安全效果、30%日常工作效果,10%中心工作效果3个项目考核发放。煤监员所监管矿井,年度内未发生事故,全年安全效果专项补贴全额发放。煤监员所监管矿发生一般死亡事故的,死亡1人扣除安全效果专项补贴5000元,累计死亡2人的扣除安全效果专项补贴15000元,累计死亡3人及以上扣除全年安全效果专项补贴,同时取消年度目标管理奖金,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煤监员所监管矿发生1起较大事故的,扣除全部驻矿煤监员全年安全效果专项补贴,取消年度目标管理奖金,下年度跟班学习一年,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管理区、煤监站全年死亡指标超控的,每超控1人,罚管理区和煤监站各5000元,依此类推。管理区、煤监站发生较大事故的,罚管理区和煤监站各3万元。管理区所辖煤矿年度内发生1起较大事故的,分管班子成员、管理区主任取消全年岗位津贴,联系该站的管理区副主任、站长取消全年岗位津贴,并核减安全效果专项补贴的10%,管理区的副站长取消全年岗位津贴,副站长及管理区没有驻该矿的煤监员核减安全效果专项补贴的20%。

  据悉,该局严格规定安监员每月下井次数 ,即煤监员不少于10次,管理区人员不少于6次,分管领导不少于2次。安全监管下井,每次必须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并形成文字记录,作为奖惩、辞退、调整职务和工资的考核依据。如发现每少下井一次罚本人500元,弄虚作假一次罚本人3000元。

  “安全生产,责重如山”。站在新的起点上,局长肖笑华感言任重道远。他表示,未来该局将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不断拓宽视野、创新工作方法,通过加强事故预防,严格监管措施,落实安全责任制,充分发挥指导、协调、监督职能,以高度的责任感,促进涟源煤炭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文所闻 何汉斌

【编辑:贾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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