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岁老人泳池死亡 家属、游泳馆说法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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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游泳馆
昨日,北陵南风游泳馆门前,一群披麻戴孝的人打着条幅,呼天抢地。
这些人都是79岁死者李春梅的家属,一个月前,李春梅在泳池突遭不测,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后,游泳馆方面表示,李春梅死于心脏病。但李春梅家属查询急救中心出诊记录后认为,老人真正的死因是“溺水”。
家属回忆:老人生前很健康
李春梅大女儿卢阳是第一个见到母亲尸体的子女。6月17日10时30分,卢阳接到南风游泳馆的电话,“老太太出事了”,她火速前往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游泳馆表示,老人死于心脏病,在她生命的最后时刻,几位泳客都看见老人忽然倒在齐腰深的水中,各种表现都与突发心脏病很相似。急救车赶到前,游泳馆工作人员给老人喂下15粒速效救心丸,老人短暂清醒一下,又陷入昏迷。急救车上,老人停止了呼吸。
但卢阳无法接受这个现实。卢阳说,她母亲今年5月体检,身体各项指标正常,“我妈没有心脏病,我家也没有心脏病史。”
出诊记录:初步诊断为溺亡
李春梅尸体火化后,卢阳从沈阳市急救中心找到了抢救母亲的出诊记录,让她意外的是,记录上没提到任何与“心脏病”有关的字眼,医生给出的初步诊断为“溺水死亡”。
“医生告诉我,抢救时,老人肺子里有水,她浑身发青也是溺亡的典型特征。”卢阳说。既然是“溺水死亡”,游泳馆就要负责,家属于是找到南风游泳馆讨要说法。面对质疑,游泳馆方面给出的解释是,老人死前是在浅水区冲浪,水深不超过一米,老人常年游泳,水性很好,如果不是突发急症,根本不可能溺亡。
昨日下午,记者在南风游泳馆吧台看到一则通知:从7月1日开始,对70周岁以上老年顾客不予办理任何形式的会员卡。显然,这份通知是在李春梅死后出现的。
游泳馆:“心脏病是泳客的判断”
昨日,记者采访了南风游泳馆经营经理孟宪春。孟宪春表示,他们一直在积极配合死者家属的各项要求,但要求赔偿,家属必须拿出“溺水死亡”的充足证据。
记者:您认为老人是心脏病突发,有没有什么证据?
孟经理:老人出事时,她身边好几个泳客都可以证明,根据她当时的状况,大伙都看出她是心脏病,120赶到前,我们都没敢给老人做人工呼吸,就怕压迫她心脏。
记者:也就是说,“心脏病”的判断都来自非医疗人员?
孟经理:对。
记者:为何出台禁止70岁以上老人办卡的新规定?
孟经理:这是个最无奈的办法,意外死亡的善后处理非常艰难,如果发生一次老人意外死亡需拿出40多万元,干到年底很可能不挣钱,还得赔钱。我们是真没办法。
【提醒】
老年人游泳需注意什么?
1.过饥、过饱不要游泳。
2.事前要进行体格检查,能否游泳听从医生意见。
3.情绪要稳定,不要参与游泳比赛。
4.游泳前要做好准备活动,使肌肉、韧带、关节及内脏器官和神经系统有所准备,这样才能适应水中活动的需要,防止抽筋。
5.游泳时运动量不宜过大,速度不宜过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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