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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举报物业乱收费被“制裁” 限制开车进小区

2013年07月16日 16:44 来源:南昌晚报 参与互动(0)

  “其他业主都可以开车进小区,唯独保安不让我进,这算哪门子事?”昨日,家住红谷中大道商城世纪村的业主李先生向本报反映,因他举报了小区物业不按物价局规定违规收取停车费,物业随后被市物价局责令整改,此举“惹怒”小区物业,将李先生列入“黑名单”,通知门岗各保安,只要是他开车进来,就不准开门。

  投诉

  停车45分钟 物业竟要强收费

  昨日,市民李先生向本报投诉,称他是红谷中大道商城世纪村小区4栋2单元的一名业主,5月的一天,他将车开进小区并停放在自家单元楼门口,当处理完事情开车离开小区时,保安告知他停放的时间为45分钟,超过了物业规定的免费停车时限30分钟,必须交5元停车费,否则不开门。“当时我身后还有很多其他业主的车辆等待出行,于是我交了钱。”

  “事后,我通过12358向南昌市物价局咨询此事,市物价局明确表态,只要车辆在小区内停放的时间未超过1个小时,物业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否则即为乱收费,属于违法行为。”李先生说,随后他向市物价局投诉该物业,第二天物业将李先生之前缴纳的5元停车费予以退还。

  举报物业乱收费被“制裁”

  “我以为此事就此结束,没想到麻烦才刚刚开始。”李先生告诉记者,7月10日中午,因为他要带宝宝去拍周岁照,遂将车停在单元楼门口,停放的时间为35分钟,出门时保安称要缴纳10元停车费。

  李先生认为物业收费不合理,再次向市物价局反映,市物价局得知此事后第一时间联系了物业公司。“第二天上午,市物价局给我来电,说他们已经当面再次向物业工作人员重申了收费标准,并责令其整改。”李先生说。

  昨天,李先生带宝宝去接种疫苗,回来时本想送宝宝到家门口,却被保安拦在门外,说物管已经交代他们,以后不允许他的车开进单元楼。李先生说,就因为他针对物业违规收费向物价局举报,物业被主管部门责令整改后“赌气”,将他列入“黑名单”,拒绝其车辆进入小区。

  物业

  “超时不收钱,有些业主就不守规矩”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商城世纪村物业——江西商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了解情况,记者在小区门岗公示牌看到,物业为了方便小区通畅有序,禁止车辆在小区内路面过夜,如有特殊情况,务必在半小时内将车驶出小区,超过半小时将开始计费。计费标准为:半小时至一小时收费10元,1小时至2小时收费20元,以此类推。

  对于这一“另类”的收费标准,物业管理者振振有词。物业公司一位朱经理告诉记者,为了方便管理,小区有车一族只有在买了地下车库的情况下才能入库停车,小区路面上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停车。

  “超了时,如果不收钱,有些业主就不守规矩,一停就是好几个小时,小区很难管理。”物业负责人称,限制李先生不能开车进入小区,并没有恶意,只是为了方便管理。经记者协商,物业取消对李先生限制,称其可以开车进入小区,但要遵守物业规定的停车时限。对于违规收费问题,物业负责人坦言,这一收费并没有依据,解除“禁令”须公司讨论决定。

  物价局

  小区停车不足1小时收费属违规 将责令其整改

  李先生说,南昌市物价局给他复电时称,他们已经当面再次向物业工作人员重申了收费标准,并责令其整改,要求他们回去后立即张贴收费公示。可直到昨天,小区内仍未见张贴任何有关收费的公示。

  朱经理也坦承,小区对入内停车收费标准的确没有收费依据,但也已经实行多年,并没有其他业主质疑。对于李先生车辆的“禁令”,朱经理说,“我们不想收他的钱,所以他也不要入内最好。”

  针对此事,南昌市物价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南昌市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南昌市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各类收费标准》,对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准进行大调整,根据南昌市住宅小区收费标准,小区临时停车1小时内是完全免费的。该小区物业此种收费违规,他们已经责令停止收费并整改。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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