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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严禁物业费捆绑电梯卡 物业违规最高罚20万

2013年07月16日 17:19 来源:沈阳日报 参与互动(0)

  目前,物业费与电梯卡捆绑已经成了众多小区物业公司普遍采用的催费手段。7月15日,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不交物业费不给办门禁卡电梯卡属于违法行为。按照有关规定,物业公司将获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市民可拨打96123—4举报。

  不把物业费交了,就不给你办门禁卡和电梯卡,让你下班回不了家……记者调查发现,面对一些物业公司霸道蛮横的做法,小区居民们既愤慨又无奈。

  对此,市房产局物业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属于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物业服务企业无权擅自给小区大门、单元门、电梯等设施设备安装门禁卡、电梯卡,也无权将物业费和门禁卡捆绑起来。

  据了解,目前极少有物业公司为了安装门禁卡、电梯卡这样的“小事”召开业主大会讨论的。“类似问题时有发生,反映出一些物业公司法律意识淡薄、服务理念偏差以及与业主关系错位”。市房产局物业处负责人表示。多数物业公司并没意识到,安装门禁卡、电梯卡需要业主大会同意,更不知道还得经过“超多数”(双三分之二以上)业主的同意。“这就如同保姆想给主人家的大门加一道门锁,必须得经过主人同意一样。一些物业公司随意给电梯安装一个刷卡设备,或是给小区大门装一个门禁,不仅是越俎代庖的行为,而且还侵犯了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

  根据有关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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