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法制办创新开展为民“四服务”活动
2013年07月17日 11:12 来源: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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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互动(0)一直以来,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和听证都在机关内进行,因申请人到沈阳市的路费、住宿等花费较高,群众负担较重。对此,省法制办以“巡回听证”、“带案下访”等形式主动上门调解,将听证会开到申请人所在地,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省法制办根据省委部署,以“四坚持、四树立”为切入点,创新开展“机关转作风、为民‘四服务’”活动。一是坚持立足岗位服务,树立务实形象,实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二是坚持走进基层群众,树立为民形象,继续开展对口联系县区法制办等基层单位活动,开展机关党员干部社区报到活动,开展深入基层调研活动。三是坚持转变机关职能,树立服务形象,规范服务窗口建设,加强对重点领域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四是坚持政务公开透明,树立廉洁形象,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辽宁省权力公开运行规定》和《辽宁省政务公开规定》的执法检查;完善机关内部工作规则,严格“三公”经费管理,使机关转作风真正落到实处。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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