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给电价分类“瘦身” 四类电价将缩减为三类
2013年07月19日 09:37 来源:武汉晚报 参与互动(0)
昨天,湖北省市州物价局长座谈会透露,湖北将稳步推进销售电价分类改革,最终会将现行的四大类电价简化为三类。
目前,我省销售电价主要是依据行业、用途进行分类,包括居民生活用电、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大工业用电和农业生产用电四大类。今后,电价分类将逐步调整为以用电负荷特性为主的分类方法,现行销售电价将逐步归并为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用电、工商业及其它用电价格三个类别。
其中,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是指城乡居民家庭住宅,以及机关、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集体宿舍的生活用电价格。
物价部门表示,调整后,能使电价分类结构清晰、比价合理、繁简适当,有利于减少交叉补贴,促进电力用户公平负担,支持农业和服务业发展。
根据国家发改委要求,销售电价分类原则上应在5年左右调整到位,我省物价部门目前没有给出具体的调整时间表。(记者 符樱 通讯员 沈嘉)
【编辑: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