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白云金融机构支持经济发展 最高可获30万奖励
2013年07月19日 10:06 来源:贵州日报 参与互动(0)
近日,白云区出台《贵阳市白云区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奖励办法(试行)》,该办法规定,凡是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最高可获得30万元奖励。
该办法规定的奖励考核对象为对白云区经济社会发展有直接贡献的区内、外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团队。对区内金融机构和区外金融机构都设置了突出贡献奖,银行业金融机构取考分前三名进行奖励,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区外金融机构,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小微企业支持奖,可获2万元奖励;区内小额贷款公司,最高可获3万元奖励;区内担保公司,最高可获2万元奖励。奖励资金30%用于对主要责任人的奖励,70%用于奖励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车善红)
【编辑:王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