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新宾加强村干部监管 实行“两评一审四承诺”
2013年07月19日 10:21 来源:辽宁日报 参与互动(0)
今年以来,新宾满族自治县实行了“两评一审四承诺”,加强村干部监管,规范村干部履行行为。两评,即:每年乡镇党委、政府组织村干部践诺评议会,要求村干部向村民(或村民代表)、党员和镇党委、政府述职述廉,由村民(或村民代表)、党员和镇党委、政府分别对村 ‘两委’干部的工作情况和廉洁情况做出‘好、较好、差’三类评价;一审,即:在村‘两委’换届前,镇纪委牵头联合经管、财会等部门对村干部进行离任审计;四承诺,即:在村‘两委’换届中,要求所有候选人分别与村民(或村民代表),与乡镇党委、政府签订《竞选承诺书》、《履职承诺书》、《主动辞职承诺书》、《承担民事协议书》四项承诺。
【编辑:王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