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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一个空调位 邻居闹纠纷最终对簿公堂

2013年07月19日 18:53 来源:宁波日报 参与互动(0)

  自家客厅外墙上的空调机位被邻居占用了,这让家住宁波海曙区水岸花园的周先生很郁闷。他和邻居冯师傅交涉,对方却反问:你有这部分空间的房产证么?协商不成,此事就闹到法院去了。

  原来周先生家客厅外墙留有一平台,客厅与平台连接处上方还有一个洞,是给空调管线留的。这个平台也和隔壁住户冯师傅家的阳台相连,不过隔着一道墙。

  冯师傅2011年就搬进来住了,装修时敲掉了这道相隔的墙体,把自家阳台面积扩大了。冯师傅还用红砖封闭了平台外墙面散热用的百叶窗,对整个阳台进行了装修,平台上方装了吊柜、灯具,下方放了洗衣机。

  去年3月,周先生一家也打算装修房子了,却发现客厅外空调机位被占用。当时周先生就找冯师傅交涉,但冯师傅认为,这块平台本来就是两家共用的,谈不上什么谁占谁。原来双方各自的房产证里,确实没有关于这块平台的归属划分。

  冯师傅据此认为,既然大家都没有这块平台的所有权,那么谁先到谁先得。如此僵持了一年多,今年5月,周先生将冯师傅诉至海曙区法院。法官特地到了现场勘验,发现从设计本意来讲,这个平台确实应该为周先生家的空调位,而且楼上楼下那么多相同户型的住户,该平台都是归周先生这边的住户使用的。

  法院认为,尽管没有平台的所有权,但是房屋的空调外机机位是房屋的附属设施,根据建设设计要求而定,经实地查看后,可以认定该平台为原告周先生家单独安装空调外机位使用。现被告冯师傅未经同意就对该空调外机位进行封闭装修并单独使用,致使周先生无法在此安放空调外机,已构成对周先生合法权益的侵犯。

  最后,法院支持了周先生要求被告停止侵害、恢复原状的诉讼请求,判决冯师傅在规定期限内拆除装修,恢复空调外机位原状。(记者黄丽娟 通讯员李义山)

【编辑:贾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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