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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审计厅出台工作规则 给自己戴“紧箍咒”

2013年07月22日 15:53 来源:吉林日报 参与互动(0)

  审计部门一向以审计监督他人为职责,可如今,吉林省审计厅却主动给自己戴上了“紧箍咒”。近日,《吉林省审计厅工作规则》制定实施。规则共12章、64条,其中,对会议制度、政务公开、廉政建设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规定。

  不得用公款送礼、接受送礼和宴请。未经厅党组同意,厅各单位不得举办各类纪念会、庆典、研讨会、表彰会、剪彩、奠基和论坛等活动,不得自行印制、分发纪念品和宣传品。各类会议活动经费要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厅各级领导干部要廉洁从政,严禁收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的影响为本人或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违反规定干预或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决不允许搞特权。

  基层调研要轻车简从。厅领导到基层考察调研要轻车简从,减少随行和地方陪同人员,简化接待礼仪。地方审计机关负责同志不得到机场、车站和辖区分界处迎送。除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统一组织安排的活动以外,未经厅党组批准,厅领导及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负责同志不得出席各部门、各地方、各单位召开的会议或接见、照相、颁奖、剪彩、奠基、庆典、论坛、联欢等事务性活动。

  全省性会议尽量采用视频形式。召开全省审计工作会议和专业会议要按规定选择会议地点,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和会期,并尽可能采用视频会议形式召开。不得向地方和企事业单位摊派会议经费,不得组织会议代表游览及与会议无关的参观,不得发放纪念品及与会议无关的物品。

  不涉密的政策要及时公布。要健全审计信息发布制度、审计结果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开制度,定期向厅特约审计员通报审计工作情况,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提高审计工作和内部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的事项以及其他依照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事项,均应通过审计厅门户网站、审计结果公告、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依法、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主动回应相关方面的关切。(韩会田 徐仰辉 记者 杨华)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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