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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松花坝水源地在建公墓涉毁林 官方已追究刑责

2013年07月24日 14:37 来源:云南网 参与互动(0)

边民微博截图

  [呼声回应] 网曝昆明松花坝水源地在建公墓毁林 官方:已追究刑事责任

  7月22日,有网友爆料称昆明松华坝重要水源青龙潭附近有在建的公墓,并表示开发商为卖更多坟墓,地上森林被砍伐一空。经多家媒体曝光此事后,昆明市盘龙区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24日向记者表示,该公墓合法,但滥砍滥伐树木为真,已对委托建设方负责人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

  网友:在水库水源区内建公墓合法吗?

  7月22日,网友@边民微博爆料:“松华坝水库700多年,现在水库水源(保护)区内建公墓,昆明人将喝上死人汤,真心受不了。死人汤使昆明更幸福?有图有真相,恶心不死你。”并配发多张砍伐树木的照片。

  之后,@边民微博又表示,在建的占地50亩的公墓被开发商建成200亩,森林被砍伐一空,“顺手”盗伐超范围800米内数以千计的大树。并称这是“先建后批,滥伐盗伐森林,松花坝水源保护区内违法超标建公墓”。

  对此,网友们也议论纷纷。

  “左丘失明”质疑:水源地可以建设墓地吗?“陆涓88”表示,这是官商勾结,查查是哪个吃了豹子给开发商这个胆量;“贺小鹿”则认为,毁林又毁水源,这种人应该拉去判刑。

  官方:墓地合法但擅自滥伐林木 已追究相关负责人刑事责任

  记者就此向有关部门核实。24日,盘龙区委宣传部回应称,墓地合法,但在建设过程中,委托建设方擅自滥伐林木,已构成犯罪,对委托建设方负责人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未构成犯罪的街道、村、组相关人员,纪检监察部门也对其进行了党纪政纪处罚。

  区委宣传部认为墓地是合法的,表示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饮用水源区所有散葬坟墓必须搬迁集中安葬的要求,以及我区农村居民死亡后实行100%火葬的需要。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意见的通知》(昆政发﹝2011﹞48 )中,关于“农村公益性公墓要选择荒山或者不宜耕种的瘠地,避开滇池面山和饮用水源地一、二级,在背山和三级雨水收集区建设”的要求。盘龙区环境保护局约请专家对农村公益性公墓选址提出了环境保护意见,在滇源街道麦地冲村油麦地选址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

  滇源街道万青山农村公益性公墓位于麦地冲村油麦地,属松华坝水源保护区三级雨水收集区,距滇源街道机关和青龙潭约10公里。根据相关部门的审批,万青山农村公益性公墓规划面积为100亩;覆盖滇源街道所辖18个村,约35000人,属街道级农村公益性公墓,为骨灰安葬公墓。

  同时,盘龙区委宣传部还表示,在建设过程中,委托建设方未按照要求,擅自滥伐林木,造成大面积林木损毁。事后,经森林公安机关、纪检监察和司法部门立案调查,情况属实已构成犯罪,对委托建设方负责人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未构成犯罪的街道、村、组相关人员,纪检监察部门也对其进行了党纪政纪处罚。现委托建设方滥伐林木的区域进行了植被的补植补栽恢复生态。(记者 彭锡)

【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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