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新洲集体合同覆盖57家建筑企业 工资按月发
参与互动(0)昨日,新洲区建筑业二届一次职代会上,经职工代表和建筑企业代表讨论表决,通过并签订了新洲区建筑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16万余名建筑职工的工资将按月发放,最低工资1480元/月,职工年人均工资增长至少5%。
据悉,该集体合同覆盖新洲区57家建筑企业,惠及全区建筑业从业人员16万余人,是目前我省区县一级中行业工资集体合同的“第一大单”。
建筑业是新洲区的支柱产业之一,全区有二级以上总承包建筑企业57家,6家企业进入全省建筑企业20强,新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新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位列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新洲也被称为“建筑之乡”。去年,全区建筑企业完成总产值671亿元,实现税收8.1亿元。但因工资被拖欠、工资增长缓慢等,也引发了不少纠纷。
昨日,新洲区建筑业工会联合会负责人与新洲区建筑业协会负责人,分别代表新洲建筑行业职工方和企业方,签订了这份集体合同。
“实行建筑行业最低工资标准,意味着即使在新洲建筑企业里从事门卫、保洁、炊事等工种,工资也都不能低于这一‘起步价’。”新洲区总工会负责人说。
除规定最低工资标准,集体合同还对工资支付方式、工资增长幅度等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内容,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合同规定:“建筑企业须在每月固定日期,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职工工资,不得克扣和拖欠工资。”记者了解到,目前不少建筑职工的工资都是按年度发放,平时主要以发放生活费为主。同时,合同规定建筑企业职工年度人均工资增长幅度为5%-8%。
据悉,新洲区相关部门将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合同兑现。按合同规定,企业违反合同规定,损害职工权益的,将承担法律责任。
我市已签工资集体合同6600余份
覆盖近60个行业230万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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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由市总工会牵头,武汉餐饮行业企业和职工代表共同签订全国首份“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这一惠及45万餐饮从业人员的举措,在全国引起广泛关注,入选央视“中国年鉴·2011‘十大事件’”,被称为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武汉样本”。
去年,武汉又诞生了全国最大的区域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2012年度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据悉,这份集体合同覆盖武汉开发区1500多家企业、近15万员工,为国家级开发区的率先之举。
市总工会法律和集体合同工作部部长李胜洪昨介绍,截至去年底,我市已签订工资集体合同6600余份,覆盖各类企业7.2万余家,覆盖职工230余万人,涉及近60个行业,覆盖全市建会企业的81%。(记者 王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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