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公布企业工资指导线 增长基准线为10%
广西南宁市日前公布了2013年企业工资指导线,规定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率的10%、16%及零增长,分别作为企业工资增长的基准线、上线(预警线)和下线。同时规定,除因效益严重下降的企业经职工集体协商后可适当降低工资外,其余企业都要保证职工工资适度增长。
这条“指导线”是如何计算出来的?据了解,相关部门结合南宁市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预期目标,考虑就业、社会劳动生产率、企业人工成本和企业经济效益等相关因素对工资水平的影响,经测算分析后确定本市今年的企业工资指导线。今年的企业工资指导线仍由“基准线”、“上线”和“下线”三条线构成。具体而言,今年将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率10%作为企业工资增长的基准线,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率16%作为企业工资增长的上线(预警线),以货币平均工资零增长作为企业工资增长的下线。虽然企业工资指导线适用于全市行政区域内各种经济类型的企业和按照企业经营方式进行经营性活动的各类机构、团体。但是,指导线主要是对全市的国有企业起到约束作用,对民营企业则是起到指导作用,不具有强制力。根据规定,各企业应根据相关要求,结合本企业经济效益情况,在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不超过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不超过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原则下,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有增长的企业,围绕基准线安排工资增长;经济效益增长较快,工资支付能力较强、原工资水平较低的企业,在基准线和上线区间安排工资增长;经济效益一般的企业可按基准线以下安排工资增长。除因效益严重下降的企业经工资集体协商后可适当降低工资外,其余企业都要保证职工工资适度增长。此外,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对所属企业加强指导和监督,在确保企业经济发展的同时,适当提高职工的工资增长水平。(记者周骁骏 童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