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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路遇受伤者 挡车救人被撞骨折

2013年07月25日 14:29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刁娜,女,25岁,山东省烟台市南山国际旅行社龙口分社业务部副经理。2011年“山东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第四届山东省道德模范。

  2011年10月23日傍晚5点多,天色阴暗,空中飘着小雨。刁娜和爱人下班开车回家途中,突然发现前方有人倒在地上,满身是血。二人下车仔细查看女子受伤情况,因为不懂急救知识,不敢轻易移动伤者。两人就站在受伤女子前方,迎着驶来的车辆,用自己的身体为她筑起一道防护墙。他们不停地打手势、喊话,指挥过往车辆绕行,并迅速拨打了120急救电话。

  120还没有来,天却彻底黑了,过往的汽车都开启了车灯。为了给过往车辆更明显的提醒,刁娜的爱人回到车里拿警示牌,刁娜一人站在雨中指挥过往的车辆。这时,一辆轿车径直冲了过来,刁娜被挂倒在地。

  救护车赶来了,将受伤女子和刁娜一起送往医院。拍片后发现,刁娜右腿严重骨折,需要立即手术。被救女子受伤更为严重,车祸造成她十根肋骨骨折并颅内出血,幸亏抢救及时,脱离了生命危险。

  刁娜见义勇为、舍己救人的事迹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强烈共鸣,成为“小悦悦”事件导致的“道德寒冬”里一股最为温暖的正能量,广大网友盛赞刁娜“不但人长得美,心灵更美”,并亲切地称她为“最美女孩”。       (本报记者)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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