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为发财绑架卖淫女轮奸之后索赎金被捕
2013年07月25日 17:52 来源:兰州晚报 参与互动(0)
为了发财,90后男子张某、白某某竟然打起“小姐”的主意——实施绑架索取赎金。昨日,兰州市中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
经审理查明,2012年10月26日12时许,张某、白某某预谋绑架卖淫女以勒索赎金,并在东岗东路某宾馆承租一房间。当日23时许,张某、白某某以嫖宿为由,在支付1900元嫖资后,将七里河某酒城卖淫女鲍某某、王某某带至该房间。10月27日1时许,被告人张某、白某某在该房间分别与鲍某某、王某某发生性关系后,张某对鲍某某、王某某进行殴打、恐吓,将事前支付的1900元嫖资抢回,并抢得鲍某某现金100余元、优思L171手机一部、金戒指一枚;抢得王某某现金100余元、国信通510手机一部(上述2部手机及金戒指价值共计2475元)。期间,张某、白某某将鲍某某、王某某控制,并胁迫二人亲自向其亲友打电话索要8000元赎金。法院审理后,一审以绑架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8000元;判处白某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6000元。
【编辑:朱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