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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危废处理企业被责令整改 焚烧炉二噁英超标3倍

2013年08月06日 10:34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昨日,环保部通报了惠州东江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环境违法一案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就该公司违反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制度的问题,环保部委托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进行调查,现已审查终结。

  环保部通报显示,2012年9月,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对该公司执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情况进行监督性监测时发现,该公司焚烧炉废气二噁英排放浓度为2.0ng/立方米,超标3倍;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为0.24mg/立方米,超标1.4倍;砷、镍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为2.77mg/m3,超标1.8倍;边界昼间噪声超标4.7dB(A)。

  环保部调查后认为,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环保部决定责令该公司于今年9月30日前完成整改,确保公司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规定从事有关经营活动。如逾期不整改或者经整改仍不符合原发证条件,环保部将依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对该公司实施行政处罚。

  环保部表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环保部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公开资料显示,2005年成立的惠州东江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采用BOT形式负责广东省危险废物综合处理示范中心首期的设计、建设及运营。该示范中心是《广东省环境保护“十五”计划》和《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中的重点项目之一;该示范中心专营危险废物物化、焚烧处理和安全填埋处置。“示范中心”特许专营的服务范围包括珠三角和粤东地区,即佛山、中山、江门、东莞、肇庆、珠海、汕头、潮州、揭阳、汕尾、河源、梅州以及惠州(含医疗废物)等13个城市。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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