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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面大坑伤人,为何非要“亡羊”才“补牢”

2013年08月06日 13:52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2日深夜,生产路上的一个路坑,使一名骑车人走上了不归路。据介绍,这名死者年仅40岁,家里还有一个11岁的孩子。他的去世,无疑使这个家庭失去了顶梁柱。

  痛心之余,我们不禁要问,到底是谁造成了这场本不该发生的悲剧?对此,济南市水务集团天桥管网所和天桥区市政部门各有说辞,双方都在力证自己没有责任。对于两家单位的做法,笔者禁不住一阵心寒,且不论责任到底在谁,只论这种一遇到事就往外推的行为,就让人难以接受。

  其实,事故责任并不难界定。正如律师所说,水务部门作为施工方、市政部门作为道路的管理方,两者都有责任,只是责任大小的问题。而且,目前该事件已经交到了交警部门,相信用不了多久,相关责任认定就能作出。

  除了水务集团和市政部门外,笔者认为,当地街道办事处也应当为此承担相应的道义责任。街道办事处作为政府的派出机构,担负着重要的社会管理责任,路坑形成了几个月,且危险隐患显而易见,不知道他们对此有没有作为,有何作为?如果是熟视无睹、视而不见,相关的道义责任也就无法推脱。

  一个几平米的路坑,维修起来并不难,市政工作人员也表示,一两个小时就能完成修补。可是,为什么这个不大的路坑,一直拖了四五个月都没人修?为什么要等到出了事故才来修?为什么非要等到“亡羊”才想到“补牢”?说到底,还是责任心的问题。假如水务集团能善始善终,假如市政部门能加大监管力度,假如当地街道办事处能够上点心,悲剧还会发生吗?可惜的是,世上的事没有假如。

  如今,事故已经发生,相关部门首先应该做的不是想着怎么推卸责任,更不应该推诿扯皮,而应该主动查找自身原因,配合家属及相关部门完成事故调查,对路坑进行回填修复,并对全市道路进行检查,防止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杨曙明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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