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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215套保障性住房未依法使用 已被市住建局收回

2013年08月15日 10:40  参与互动(0)

  保障房分配如何做到公平、公正?市人大代表对此高度关注。昨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白天率人大代表视察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情况。记者了解到,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正在加强保障房的后续监管,严查骗租骗购等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市住建局已收回215套未依法使用的保障性住房。常务副市长吕锐锋陪同视察。

  据市住建局局长李廷忠介绍,“十二五”期间,我市累计开工12万套保障性住房,竣工5万套,完成投资309亿元。目前,在建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约22万套,建设规模居全省、全国前列。2013年预计新开工1.5万套,基本建成3万套(含竣工2万套),供应3万套。目前,我市住房保障范围从户籍人口扩展至非户籍人才和其他住房困难群体;户籍人口从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展至“夹心层”和中低收入群体。

  为确保保障房分配工作在阳光下进行,市住建局采取了诚信申报、依序轮候、动态核查、严格处罚等四大措施。申请人以虚报、瞒报有关情况或者伪造有关证明材料等方式弄虚作假提出申请,或者以弄虚作假、贿赂等不正当手段骗取安居型商品房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惩。最高可处20万元的罚款,并且终身不再受理其购买包括安居型商品房在内的各类保障性住房申请。

  “无论是经济适用房,还是安居型商品房,在购买人取得完全产权前,如果购买了其他商品房,那么其购买的经适房或安居房都将被主管部门收回。”据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深圳于近期开展了保障房“收房”行动,目前已收回215套未依法使用的保障房。(深圳晚报 记者 陈莉)

【编辑:何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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