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阳:平均两天就有一人因醉驾被追责
2013年08月15日 10:53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0)
记者日前从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了解到,自2011年5月12日受理第一起危险驾驶案件以来,截至今年上半年,该院共审查起诉危险驾驶案件371件371人,除1件1人是因为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追逐竞驶而被追责外,其余370件370人皆为醉驾。目前,已有369人被起诉。
据介绍,醉驾案件的涉案人员集中在20岁至40岁的年龄段,97%为男性,本地人占四成以上。酒后驾车行为多发生在晚间9点至凌晨1点左右。经检测,醉驾者血液中酒精含量最多的达到309.5mg/100ml。
“醉驾入刑”两年来,平均每两天就有1人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朝阳区检察院追究刑事责任。检察官指出,近期酒后驾车现象有所抬头,涉案司机在酒后驾车时都存在侥幸心理,主要基于以下两点:一是认为媒体对打击酒后驾车的宣传力度不像最初那么大了,因此放松了警惕,驾车聚会时忍不住就端起了酒杯;二是感觉遇到交警查酒驾的次数不像以前那么频繁了,认为喝点儿酒也不容易被发现。(记者赵晓星 通讯员魏抒华)
【编辑:王永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