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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代身份证天生缺陷 昆明警方尚未启动指纹登记

2013年08月15日 11:23 来源:云南网 参与互动(0)

  民警表示:身份证挂失后被人冒用,市民个人不用担责

  特别提醒:应尽快到派出所办理遗失补领,日后如需维权是证据

  缺乏必要的密码等基本防伪功能的二代身份证丢失了,被不法分子广泛用于办银行卡、信用卡,掩护其诈骗洗钱活动。一些市民担心,如果自己的二代身份证丢了,被人用于违法活动,自己担责吗?对此,云南省公安厅表示,个人并不用担责。而据记者了解,全国已有16000余个派出所启动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工作,目前昆明警方还未在各派出所推行登记指纹信息工作,他们将会根据云南省公安厅的指示,逐步建立全市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系统,有效解决身份证挂失申报问题。

  警方声音

  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 居民无须对此承担责任

  昨天,云南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户政处副处长孙朝能告诉记者,《居民身份证法》明确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处10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按照公安部对于二代身份证的解释,居民身份证是公民的法定身份证件,其主要功能是公民从事有关活动时证明本人身份。公民在使用其证明身份时,各相关证件使用部门负有核对人、证一致性的义务,确认无误后方可为持证人办理相关业务。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相关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无须对自己未实施的行为承担责任。

  身份证遗失不用登报声明 需尽快到辖区派出所补领

  孙朝能提醒广大市民,目前,身份证遗失后已不用登报声明,但是最好尽快到常住地辖区派出所办理遗失补领手续,并请公安机关出具证明,以此备案。即使日后出现身份证被他人冒用事件,派出所的证明也能成为维权依据之一。

  一位民警告诉记者,在他们所侦办的案件中,许多犯罪嫌疑人都是用假身份证进行作案,这给他们的办案带来了一定难度。而如果有人用真身份证作案,警方的查处相对容易。但是,因为身份证遗失而被不法分子利用,肯定会给原身份证主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因此,他们也会加大这方面的打击力度。

  律师说法

  买卖身份证处罚轻 不能起到威慑的作用

  云南南博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戴学良分析,在报纸上登报公告,之后挂失的行为只是身份证补办的一个前置程序,对于本来已经取得的这个身份证没有实质的意义,身份证的挂失不同于银行卡等的挂失,只要已挂失的话,这个银行卡就失去了支付能力,而身份证是可以继续使用的,这也就导致了身份证遗失或被盗抢后遭他人冒用的风险依然存在。“就是说,如果被第三人冒用这个身份证做了违法犯罪的事情,首先推定还是应当由持有身份证的人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戴律师说,我国现有法律对于买卖身份证的处罚较轻,对于买卖或者冒用者来说,违法成本太低,不能起到威慑的作用。

  从立法层面加大打击力度 切断买卖身份证利益链条

  戴学良个人认为,现在的第二代身份证采用非接触式IC卡技术,通过特殊的设备一扫描就能获取相应的身份信息,那么可以通过这些电子信息加强技术处理,在合法持有人在派出所挂失后,通过公安联网的方式注明该身份证已经注销,在相应的使用场所如银行、保险、网吧等能识别身份证的地方能查询到,发现使用的是挂失的身份证立即收缴并报警,才能从根本上打击身份证买卖市场的利益链条。

  另外,加大宣传力度也是必要的。身份证的合法持有人一定要保管好身份证,要加大打击力度,从立法的角度加大买卖身份证的违法犯罪成本,使其不敢从事身份证买卖行为,最终彻底切断买卖身份证的利益链条。

  记者 邓建华《春城晚报》

【编辑:燕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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