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公款追星属“四风综合征”
2013年08月15日 15:13 来源:新华日报 参与互动(0)
据媒体昨日报道,中宣部等五部门联合发文,要求制止豪华铺张、提倡节俭办晚会,严控党政机关举办文艺晚会,不得使用财政资金高价请演艺人员,不得使用国有企业资金高价捧“明星”“大腕”。
以政府名义举办商业演出,用公款追明星,已成为一些地方官员沽名钓誉、哗众取宠的捷径。中央提出要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而公款追星就是一种典型的“四风综合征”。
公款追星,政府成为天价演唱会的“托盘者”,助长奢靡风气,烧旺了演出市场的虚火,既损害了政府形象,也侵害了群众利益,本质上就是一种腐败。
禁止公款追星,必须本标兼治。一些官员手中权力成了脱缰的野马,用来追星的公款,要么是偷梁换柱挪用预算内资金,要么来自逃避监督的“预算外”资金,再不就是向企业和基层摊派而来。而无论哪一种情况,都属于违法违纪。杜绝公款追星,一要从根本上解决“权大还是法大”的问题;二要严惩不贷——谁敢公款追星,不仅不能赚得面子与掌声,反而导致身败名裂。(奚旭初)
【编辑: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