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财政优化集中支付管理方式
2013年08月15日 18:21 来源:黑龙江日报 参与互动(0)
日前,省财政厅在深入调研和认真总结经验基础上,优化国库集中支付审核程序,适度调整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范围。通过优化集中支付管理方式,方便了省直预算单位用款,进一步提高了国库集中支付工作效率,提升了服务质量。
省财政厅精简财政直接支付审核附件,提高支付效率。基本建设项目资金支付审核附件由11项精简为4项;一般项目资金支付审核附件由4项精简为2项;凡属省财政厅印发的与之相关文件,不再要求预算单位提供。为方便预算单位用款,调整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范围。调整后的财政直接支付范围主要包括:政府采购支出、财政统发工资;偿还银行贷款本息支出;对附属单位的补助和上缴上级支出、以及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支出。财政授权支付范围主要包括:基本支出中除财政统发工资外,其他全部实行财政授权支付。除上述支出外,其他支出可由预算单位自行选择支付方式。(王海全 记者马云霄)
【编辑:贾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