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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男子坐牢17年后被判无罪释放 警方重新立案侦查

2013年08月15日 22:2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蚌埠8月15日电 (记者 成展鹏)经过17年不懈申诉,安徽男子于英生最终卸下“杀妻”罪名。13日,安徽省高院宣判其无罪。于英生随即获释。此案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极大关注。15日,记者从蚌埠公安局获悉,该局已成立专案组,重新对17年前的那场杀人案进行侦查。

  1996年案发时,于英生34岁,如今他已51岁。于英生案发前挂职蚌埠龙子湖区区长助理,副处级待遇。对于于英生获释后是否会恢复工作,区里将听从蚌埠市政府安排。

  据记者了解,当年12月2日于英生之妻韩某在家中遇害。经蚌埠市公安机关侦查、蚌埠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于英生无期徒刑,安徽省高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

  2013年5月31日安徽省高院根据《刑法》第243条第一款规定,决定对该案立案复查。

  6月27日安徽省高院决定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

  8月5日安徽省高院在阜阳不公开开庭审理,经再审审理,依法判决撤销原一审判决、二审裁定,宣告于英生无罪。

  8月13日,安徽省高院宣判其无罪。于英生随即获释。

  蚌埠公安局相关人士表示,现在已成立专案组,抽调精兵强将对该案进行重新侦查。此前蚌埠警方对于英生涉嫌杀妻案证据不足、不充分,不足以认定于英生就是真凶。

  对于此案相关责任追究和国家赔偿一事,蚌埠市政法委回应称,责任追究要由相关职能部门来解决,按照程序进行。目前市政法委还未统一召开公检法联席会议。至于工资待遇、工作恢复等问题,要由于英生原来的工作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来解决。

  目前,于英生尚未提请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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