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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份高温证明签发 为企业依法维权添法律证据

2013年08月19日 10:05 来源:工人日报 参与互动(0)

  江苏省南通市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近日为该市一企业出具了一份高温证明,以减轻企业在国际贸易中的法律责任。据悉,这也是全国以国际商事证明书方式出具的首份高温证明。

  今年7月以来,持续的高温天气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一定影响。江苏省南通力威机械有限公司因高温天气影响职工正常作业,导致交货时间延迟20多天,面临国外客户数千万元的巨额索赔。该公司是一家从事采矿设备、船舶海洋平台绞车、建筑起重器械的生产企业,年产值达3亿元,产品远销美国、俄罗斯、新加坡、南非等国。

  今年5月,企业与俄罗斯、南非客户签订合同,约定生产一批采煤、采金设备,货值达2000多万元,7月中旬交货。然而,随着高温天气的持续,让焊接、喷涂房喷涂等特殊工种几乎无法作业。针对高温天气的特殊情况,企业也曾与国外客户进行沟通交流。对方表示虽然情有可原,但是缺乏一定的说服力,希望企业能出具一份权威机构的证明文件作为书面证据。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2012年6月29日发布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三款的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而力威公司所在的如皋市气象局的气象证明显示,2013年7月1日至8月6日当地共出现大于等于35℃的高温日数为22天。

  据此,南通市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决定以国际商事证明书的形式为力威公司出具高温证明,作为企业依法维权的法律证据。

【编辑:马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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