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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馆喝茶引纠纷 资中一乡镇30余人“火拼”

2013年08月19日 13:55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2013年1月底,内江资中县一乡镇上演了一起现代版的“古惑仔”街头火拼剧,不为争地盘,只为争“面子”,双方邀约数十人聚众斗殴,结果双方多人被捕入狱。近日,资中县人民法院判处了这一起案子,以构成聚众斗殴罪,分别判处涉案当事人2年至3年2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事发茶馆喝茶引纠纷 引发聚众斗殴

  2013年1月29日下午,事发当事人黄某和陈某,在资中县一乡镇镇硫酸厂附近的一个小茶馆喝茶时,因一小事与人发生纠纷,后被茶馆中李某等人持刀殴打、砍伤。
  随后,周某和甘某为了帮陈某和黄某“报仇”,遂在黄某的授意下,各自邀约了数十人到硫酸厂帮忙打架。而茶馆老板张某因对周某之前带人踢打其茶馆卷帘门心存不满,便也邀约了包括邓某、黄某等十余人在其茶馆外持械等候周某、甘某等人。双方在茶馆外遇见后便开始火拼,手持砍刀、木棒等互相砍杀。
  老板张某一方在持续斗殴了一段时间后便退至茶馆内躲藏,周某、甘某一方等人仍不断向对方冲杀,并用砖头、砍刀、木棒等打砸张某茶馆的玻璃大门,将张某茶馆的玻璃大门等设施打烂。对方被打散后,周某、甘某等二十余人才离开了现场。

    判决构成聚众斗殴罪 被判有期徒刑

  在当天这次持械火拼中,涉事人员廖某被对方用木棒打伤左手前臂,吴某被对方用砖头砸伤左脑太阳穴。茶馆老板张某头部及身体受多处刀伤入院治疗,茶馆服务员朱某手部被木棒打伤、衣服被砍烂等等。
  近日,资中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并当庭判决,甘某、廖某、吴某等人组织他人持械或积极参与斗殴,均构成聚众斗殴罪,分别被判处2年至3年2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目前张某、黄某、邓某已经被抓捕归案,其余未到案的人员,公安机关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李强 华西城市读本实习记者 龙艳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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